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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請願事件
1990年3月30日下午4時,20多名休班員在新口岸治安警察廳新總部附近聚集,等候其他各區警署休班警員到場,擬向政府請願,要求政府重新修訂已定由立法會討論的薪酬調整草案,增加津貼,改善待遇。警廳高層即與警員展開對話,未有結果,5時許,逾百名警員由警察總部遊行往澳督府請願。保安部隊層下水警稽查隊、消防局的休班警員、消防員聞訊亦加入請願隊伍。當時的保安司令傅英偉、治安警察廳廳長馬英時曾與請願警員代表在澳督府內談判。請願的警員靜坐在澳督府外等候,人數由百餘人增至及四、五百人。期間發生請願警員毆打立法議員何思謙,及驅趕在場採訪記者等不愉快事件。經過兩輪談判,至深夜11時50分,政府初步同意有關薪酬調整由1989年1月1日起追加,薪級與獄警一樣,過時工作補薪等要求,在場請願警員始逐漸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