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

  對工商企業按其營業額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凡在澳門依法經營任何工商業性質的活動的個人或團體,均需首先做營業登記,繳納營業稅款後方可營業。營業稅是年度性的稅收,按第15/77/M號法律之附屬行業總表所列行業來徵收,大部份行業均為每年定額300澳門元,離岸銀行要繳納的18萬澳門元營業稅,屬個別特例。另外,凡在離島經營有關行業者,營業稅款可減半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