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繫匯率制度

  澳門幣與香港元自1983年以來一直實施固定聯繫匯率制度,規定每103澳門元兌換100港元。
  澳門貨幣在1905年初次發行流通時,是與葡萄牙貨幣士姑度掛鈎,規定每1澳門元兌換5士姑度,再通過士姑度與其他外幣兌換,而澳門元與港元則基於相同的含銀量而保持非官方的1兌1匯價。1974年4月25日葡萄牙發生革命,之後因政局動盪而出現匯價波動,使澳門元兌換港元的匯價一度下跌至1976年的121澳門元兌換100港元。1977年士姑度及再度貶值,澳門政府遂於4月7日決定放棄與士姑度掛鈎,改為與港元建立官方聯繫匯價,規定每107.5澳門元兌100港元,並允許上下浮動1%。澳門政府為了希望實現與港元平兌,曾於1978年12月30日及1983年9月26日兩次調整澳門元與港元之匯價,使二者接近平兌之水平,但都遭受市民瘋狂換取港元而失敗。最後在1983年定為現時水平的103澳門元兌100港元。由於港元從1983年10月17日起與美元掛鈎,匯價定為7.8港元兌1美元,澳門元等於間接與美元掛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