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體育總署


  澳門行政、敎育暨青年事務政務司屬下的行政自治機構。根據1994年2月7日第10/94/M號法令運作。其職責是:透過鼓勵體育鍛煉及向市民宣傳它的益處,並強調其在道德、文化及交際上的價值,執行體育政策;制訂並提出年度及多年度體育發展方案與計劃;促使制定社團的體育運動規章,輔助獲認可的體育總會,並對其行使法律規定的權限;根據不同體育項目的需要,制定及提出體育基礎設施的計劃,並跟進建設計劃的執行;設計、提出體育人員的培訓和進修活動計劃,並輔助計劃的執行;與各市政廳合作發展消閑活動,以提高市民生活質素;推動及輔助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的機構及組織間的交流,並建議訂定發展體育的協議。體育總署下設一項發展基金及一個體育學中心。現任署長為蕭威利(Manuel Silvéri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