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縣丞衙署

  清廷委派管理澳門事務的地方官衙。1731年(清雍正九年)兩廣總督郝玉麟因香山縣務紛繁,不能兼理澳門事務,遂奏請皇帝批准添設分管澳門政務的香山縣丞一員(正八品),駐紮前山寨,以便就近稽查。1743年(清乾隆八年)香山縣丞衙署移駐澳門望廈村(今牧羊巷、佐堂巷附近),改稱澳門縣丞,專責察理澳門華洋事務。從1731年起至1906年(清光緒三十二年)止175年內,清政府先後派出57任香山縣丞管理澳門。1849年(道光二十九年)澳葡強佔望廈,毁澳門縣丞衙署,驅逐縣丞,拒納地租,侵犯中國在澳門的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