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對外經貿聯繫

  根據《澳門組織章程》第一章第三條規定,澳門對外關係及締結國際協定或國際公約時,代表澳門之權限屬葡萄牙共和國總統,而涉及本地利益的事宜,共和國總統得將代表澳門之權限授予澳門總督。直至1995年,澳門以獨立的身份參加了27個國家和地區性的組織,1996年又參加了兩個旅遊組織。由於政治地位特殊和歷史原因,澳門以發展中地區的角色獲得世界許多國家多方面的優惠政策待遇,包括較低入口稅,較多的出口配額和各種優惠。1999年12月20日澳門管治權回歸中國,外交權力屬於中央人民政府,但在對外經濟事務方面仍有較大的自主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别行政區基本法》第七章第136條和第137條規定,澳門將以“中國澳門”名義,單獨地同世界各國、各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關係,簽訂和履行有關的協議;對於中國尚未參加而澳門已以獨立形式參加的國際組織,中央人民政府根據情況和需要使澳門特别行政區以適當的形式繼續參加這些組織。澳門的對外經濟關係在實質上並不會因管治權的移交而起重大變化。澳門在1991年成為關稅及貿易總協定(現為世界貿易組織)的正式成員,而中國正在申請恢復其會籍,由於協定對澳門出口工業起着重要的影響,《澳門基本法》關於經濟方面的第一百一十二條指出,澳門為單獨的關稅區,參加《關稅及貿易總協定》所取得仍然繼續有效的配額、關稅優惠和其他類似安排,由澳門特别行政區享有。澳門將以其獨特且自主程度極高的身份繼續保持對外的經濟關係。對外經濟關係得以發展是確保澳門邁向國際城市的重要一環。澳門進出口市場是“近進遠出”的結構形式,澳門與100多個國家和地區有直接經濟貿易往來,但主要的進出口市場集中。出口市場以美國和歐盟兩地為主,歷年平均佔七成以上的出口量。而進口市場維糸在亞洲區內,六至七成的入口來源於香港、中國內地和日本等地。澳門北接廣東省珠海市,可通過陸路運輸進入中國內地,是中國南大門的一部分。對外貨物運輸主要通過海運進行,水上運輸是貨物進出口的首要渠道,佔進出貨物運量的七成以上。貨物經小型貨輪接駁至香港貨運碼頭與世界各地作交收往來。設於路環島九澳的九澳碼頭可停泊3000噸以下的貨輪,每年吞吐量可達七至八萬個20尺標準貨櫃,對澳門水運起一定的分流作用。澳門國際機場已於1995年12月8日啟用,建立了澳門對外聯繫新的里程碑。澳門航空貨運前景看好。澳門具備世界先進和發達的通訊網絡,國際長途電話、傳眞機使用極為普遍,1998年直撥國際電話通往的國家和地區共210餘個,與世界各地聯繫並無障礙,而電腦互聯網投入服務,更使對外通訊系統趨於完善和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