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監獄法》

  即剝奪自由處分之執行制度。澳門總督第40/94/M號法令核准公佈。刊登於1994年7月25日《政府公報》上。該法令共13章94條。內容包括:一般原則,收押於監獄,住宿、衣著、衛生及膳食,探訪及與外界通信,宗敎援助,勞動、職業培訓及學校敎育,特别安全措施及紀律處分,闡述、投訴及上訴,特别規則,外出的准許及釋放,最後及過渡規定。基於監獄法律制度方面國際上所接受的原則,以及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改革,該法令對執行剝奪自由處分採取了新的方式,所規定的剝奪自由處分之執行制度,體現了改善囚犯待遇、尊重囚犯權利的先進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