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


  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舊址,已遷往東望洋斜路


  澳門經濟協調政務司轄下的行政及財政自治機關。根據1989年6月12日第39/89/M號法令設立。其職能是協助澳門總督制定和施行本地區的貨幣、金融、兌換及保險政策。具體職責包括:協助總督制訂貨幣、金融、兌換及保險方面的政策;配合澳門經濟、金融及兌換政策,維護本地貨幣的均衡和對外償付能力;在總督制定的方針框架內,指導及協調貨幣、金融、兌換及保險業市場;訂定涉及外匯、其他對外支付手段和黃金及其他貴金屬的管制原則;執行澳門地區.黃金、外匯及其他對外支付手段儲備庫的職務;在貨幣及兌換範圍內,擔任總督顧問的職務,並為有關市場的正常運作提出應採取的措施;訂定有關澳門地區貨幣金融體系各組成機構的主動及被動業務應遵守的條件;訂定澳門地區貨幣金融體系各組成機構抵償責任有價品的組成和性質,並訂定可動用資產與責任之間的比率;促進支票及其他信用票據交換的設立,管制其運作;就交予本身審議的貨幣兌換或金融性質問題,包括涉及銀行保險市場運作的問題,作出報告,等等。現任行政委員會主席为丁連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