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基金會

澳門基金會
澳門行政、敎育暨青年事務政務司轄下的公權法人。根據1984年7月7日第74/84/M號法令設立,根據1992年2月24日第12/92/M號法令,其宗旨和任務有所調整。為確保有效率地及高質素地滿足在這個時期內培訓具有技術能力、文化修養及有能力應付轉變所帶來的挑戰的高等人才方面日益迫切的需要,在管制高等敎育的法例頒佈後,以及在最近具有公權法人資格的澳門大學和澳門理工學院成立之後,重訂澳門基金會未來活動的目標,使其能有效地支持澳門文化和敎育的發展,以及為本地區培訓高等人才,使日顯重要。作為具有法人資格並享有完全管理自主權的公權法人,基金會的宗旨是直接或間接以文化敎育為目標及促進科學和技術研究。它透過直接工作或間接資助,或參與其他推行相同宗旨的公私機構的管理來實現上述宗旨。其資源主要構成如下:澳門地區總預算給予基金會的撥款;財產的收入;財物的轉讓或讓予的所得;收到的遺贈、遺產、捐贈、捐款及特殊津貼。基金會現屆管委會主席為盧德奇(António Rodrigues Junior)。由23人組成的信託委員會和由3~5人組成的管理委員會是該會的主要機構,前者為權力機構,後者為執行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