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設立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機構。全稱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
  為保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根據體現國家主權、平穩選渡的原則順利產生,1993年3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負責籌備成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有關事宜。籌委會由內地委員和不少於50%的澳門委員組成,主任委員和委員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任。其任務是負責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推委會由具有廣泛代表性的200人組成,在當地通選協商或協商後提名選舉的方式,產生第一任行政長官的人選,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而第一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由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負責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由23人組成,原澳門最後一屆立法會的組成如符合這項決定和澳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其中由選舉產生的議員如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願意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並符合《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的條件,經籌委會確認,即可成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議員。如有議員缺額,由籌委會決定補充。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立法會議員的任期至2001年10月15日。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由籌委會依照澳門基本法負責籌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於1998年5月5日在首都北京正式成立並開展工作。全國人大常委會為籌委會規定的九項任務是:①籌組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包括制定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和行政長官人選的具體產生辦法,並按此辦法產生推委會,推選第一任行政長官人選,決定第一屆政府機構的設置等;②制定第一屆立法會的具體產生辦法;③制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司法機關的具體產生辦法;④提出與平穩過渡有關的重大法律問題的處理辦法,包括與基本法抵觸的澳門原有法律的處理辦法,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⑤制定市政機構的過渡辦法;⑥關注並提出為澳門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面平穩過渡及治安穩定而應採取的重大措施和有關政策性建議;⑦提出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建議,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⑧提出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慶典儀式和慶祝活動方案;⑨處理與籌備成立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其他重大事宜。
  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由100名委員組成,其中澳門委員佔60%,共60名;主任委員為錢其琛,副主任委員為謝非、馬萬祺、廖暉、王啟人、王英凡、何厚鏵、吳福、曹其眞、何鴻燊,秘書長為陳滋英,副秘書長為李水林、謝後和、賀定一。籌委會下設政務、法律、經濟、社會與文化4個工作小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别行政區籌備委員會于1998年5月5日成立,全體委員获江澤民等國家領導人接見


  附表: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姓 名 主要職務
      主任委員
錢其琛 國務院副總理
      副主任委員
謝 非 全國人大副委員長
馬萬祺 全國政協副主席、澳門中華總商會會長
廖 暉 國務院港澳辦主任
王啟人 全國政協常委、新華社澳門分社社長
王英凡 外交部副部長
何厚鏵 全國人大常委、澳門銀行公會主席、立法會副主席
吳 福 全國政協常委、澳門地產建設有限公司總經理
曹其眞 全國政協委員、澳門毛織毛紡廠商會監事長、立法會議員
何鴻燊 全國政協常委、澳門旅遊娛樂有限公司總經理
      秘書長
陳滋英 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
      副秘書長
李水林 新華社澳門分社副社長
謝後和 國務院港澳辦澳門司司長
賀定一 全國政協委員、澳門賀田工業有限公司常務董事
      委員(排名以姓氏筆劃為序)
丁人林 國家安全部副部長
王孝行 全國政協委員、保利企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雪冰 中國銀行董事長、行長
田期玉 公安部副部長
朱祖壽 外交部港澳辦主任
安 民 外經貿部部長助理
呂聰敏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李 冰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副主任
李成俊 全國政協委員、澳門日報社長
李延齡 財政部副部長
李 康 全國政協委員、澳門街坊總會會長
李榮融 國家計委副主任
吳仕明 澳門街坊總會理事長、前基本法諮詢委員
吳立勝 全國政協委員、新建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吳建璠   前基本法起草委員
吳榮恪   全國政協委員、澳門樂記行有限公司董事長
何玉棠   全國政協委員、澳門娛樂服務業聯合商會會長
何美華   會計師
岑玉霞(女)路環坊會理事長、前基本法諮詢委員
邵天任   前基本法起草委員
林笑雲(女)大律師
周禮杲   澳門大學校長
孟學農   北京市副市長
馬有禮   全國政協委員、泊車公司總經理
柯小剛   新華社澳門分社副社長
柯正平   全國人大代表、新華社澳門分社顧問
柯為湘   保利達集團有限公司主席
高開賢   中總青委主任、立法會議員、前基本法諮詢委員
唐志堅   勞工子弟學校校長、立法會議員
唐星樵   全國人大代表、工聯會長、前基本法諮委會副主任
唐堅謀   市販互助會會長、前基本法諮詢委員
唐樹備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常務副會長
區宗傑   匯業集團主席、前基本法諮詢委員
區金蓉(女)嶺南中學校長
許世元   澳門中華總商會副會長、立法會議員
許和震   解放軍總參作戰部副部長
許崇德   前基本法起草委員
許輝年   大律師、前基本法諮詢委員
張廷翰   中共中央統戰部副部長
張偉超   國務院僑辦副主任
張偉智   建東國際集團董事長
陸 昌   澳門美術協會會長、前基本法諮詢委員
陳邦柱   國家經貿委副主任
陳佐洱   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
陳炳華   建築師、前基本法起草委員
陳振華   藝音文化協會理事長
崔世昌   全國政協委員、經濟學會會長、前基本法諮委會常委
崔德祺   基本法協進會會長、前基本法起草委員、諮委會主任
梁 宋   力新鞋廠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梁秀珍(女)全國政協委員、鏡湖醫院院長
梁披雲   歸僑總會會長
梁金泉   全國政協副秘書長
梁慶庭   街坊總會副理事長、立法會議員
黃如楷   測量師、前基本法諮詢委員
黃漢強   澳門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員
黃龍雲   廣東省珠海市市長

湯炳權    廣東省副省長
喬曉陽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葉一新    新華社澳門分社經濟部部長
楊允中    澳門基本法協進會副秘書長
楊秀雯(女) 全國人大代表、澳門婦聯理事長
楊俊文    全國政協委員、澳門寶法德玩具有限公司常務董事
趙燕芳(女) 新華社澳門分社法律研究部副部長
甄瑞文    新華社澳門分社政策研究室主任
劉本立    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副會長兼行政總監
劉明康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
劉炎新    澳門敎區副主敎
劉焯華    工聯副會長、立法會議員、前基本法起草委員
劉羨冰(女) 澳門中華敎育會理事長
劉 鎮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歐安利    大律師、立法會議員、前基本法諮委會副主任
鄭秀明(女) 華僑報社社長
鮑馬壯    澳門奧林匹克委員會委員、前基本法諮詢委員
黎振強    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副總經理
潘漢榮    全國政協委員、工聯總會理事長、前基本法諮詢委員
蕭蔚雲    前基本法起草委員
駱偉建    國務院港澳辦澳門司副司長
廖澤雲    全國政協委員、康澤工商董事長
韓肇康    中葡聯合聯絡小組中方組長
藍欽文    澳門基督敎會宣道堂(總堂)主任牧師
颜延齡    全國政協委員、寶盛集團有限公司總裁
羅立文    工程師、立法會議員、前基本法起草委員
羅永源    退休公務員
釋健釗    佛敎總會理事長
譚民權    永亨銀行董事總經理
譚伯源    全國政協委員、港川聯合製衣織印染廠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