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廉政公署
澳門特別行政區擔負肅貪倡廉職責的獨立政府機構。《澳門基本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廉政公署,獨立工作。廉政專員對行政長官負責。”這表明,未來的廉政公署屬特別行政區的行政架構系統,同1992年建立的反貪污暨反行政違法性專員公署原則上歸屬司法系統有所不同,它成為體現未來特別行政區的行政主導型政權特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