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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會
協助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決策的機構。該會設委員7~11人,由行政長官從政府主要官員、立法會議員和社會人士中委任。他們必須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委員的任期不超過委任他的行政長官的任期,但在新的行政長官就任前,原行政會委員暫時留任。行政會由行政長官主持,會議每月至少一次。行政長官在作出重要決策、向立法會提交法案、制定行政法規和解散立法會前,須徵詢行政會的意見,但有關人事任免、紀律制裁和緊急情況下採取的措施除外。行政長官如不採納行政會多數委員的意見,應將具體理由紀錄在案。澳門特區首屆行政會委員為陳麗敏、譚伯源、張國華、崔世安、歐文龍、吳榮恪、唐志堅、梁慶庭、馬有禮、廖澤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