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政府與英國大東電報局簽訂的特許合同》
澳門政府1981年9月29日頒佈。該合同旨在設立澳門地區電訊服務專營權。專營權的標的是:①在澳門地區提供電訊的公共服務;②提供澳門地區與其他國家及地區之間的電訊服務;③提供由澳門地區進行傳送電訊的再傳送;④提供有關公共通訊方面的空中及海上的流動服務。但專營權不包括下列電訊設備和系統的使用:①由澳門總督、澳門地區保安部隊和武裝力量專用的通訊;②澳門地區的電視及收音機傳播;③依有關規定,無線電愛好者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