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房屋司

  澳門運輸暨工務政務司轄下的行政及財政自治機構。根據1990年7月23日第41/90/M號法令設立。其職能是:確保社會房屋措施、計劃及工作的執行,對援助性房屋制度的技術性規則提出建議。具體職責包括:協調訂定本地區針對經濟較薄弱居民階層的房屋政策;確保社會房屋措施、計劃及工作的執行;對直接由澳門地區行政當局進行的社會房屋,以及獲支持興建、價格受管制的援助性的房屋作出研究,並為應遵守的技術性規則提出建議;為屬其財產的房屋的租金及該房屋競投者的條件訂定標準;根據為居民發展合約(CDH)而訂出澳門地區土地批給年度計劃;對私人提出為居屋發展合約而利用其擁有土地的建議進行協商;訂定在批地中當承批人有義務重新安置低收入家庭時,以房屋單位形式作為回報的條件;管理屬其財產的房屋及經總督決定由其管理的房屋;協助訂定本地區房屋總政策,等等。現任司長為鄭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