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的護照發出制度》 (第11/92/M號法令)
澳門政府1992年2月24日頒佈。該法令主要訂定了護照的種類,包括特別護照、一般護照和外國人護照;特別護照發給的對象,有效期及用途;一般護照的合法申請人、種類、申請程序、有效期,不批出護照的情況,第二護照的發出制度,特別情況下發出護照的規則;外國人護照的合法持有人、有效期;發出各種護照的費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