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坊約

  澳門舊行政區域。1894年(清光緒二十年)澳門政府將澳門劃分成三大坊約,即大堂坊約、聖安多尼坊約、風順堂坊約,主要為繳納業鈔而設。風順堂坊約又稱第一坊、崗頂前地、夜斜巷、夜母街、河邊至燒灰爐、媽閣均歸風順堂坊。大堂坊約即第二坊,起自風順堂坊界之北至白頭墳場、西洋墳場、大炮台北街、高尾街、草堆街、康公廟前地直至內港河邊。聖安多尼坊約第三坊,自大堂坊界北起至關閘以內的地方均屬該坊範圍。澳門坊約,基本沿襲下來,現在澳門行政區域的五個堂區亦由此發展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