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刑事起訴法庭

  澳門行使一般審判權的第一審法院。又稱刑事預審法院。1976年設置。負責有關的初步專案調查,進行預備性預審及辯論性預審,並裁定是否對案件進行起訴。刑事起訴法庭有2個分庭,各由1名法官組成,以獨任庭形式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