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的行動”

  1989年1月,澳門政府宣佈在10、11日兩天,為澳門18歲以下的無證青少年進行身份識別登記,13日由治安警察廳派員到各校為曾於1986年和1988年接受調查的無證學生登記。是次登記名為“龍的行動”。接受登記的青少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①父母均有澳門身份證;②父或母其中一方有證,登記人須有澳門醫院“出院紙”或出生證明;③父母均無證,由一名有證居澳親屬證明登記人在澳出生者。接受登記的無證學生必須符合下列條件:①曾接受調查的無證學生且至1989年1月31日止未滿18歲者;②曾接受調查的澳門收容所及幼兒園的人士;③在1986年及1988年進行調查時曾接受調查,但登記時已不在各學校、托兒所、收容所者。通過甄别的無證青少年、無證學生均可獲發身份證。登記無證青少年工作初在治安警察廳舊總部進行,數以千計的父母攜同無證子女湧往登記,場面混亂。當局為控制場面,在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治安警察廳新總部增設登記部。兩日來逾2萬人前往輪候,其中有5611人獲得登記。13日,警方派員到澳門各私校、托兒所、收容所為無證學生登記,有3500名學生接受登記。在完成登記工作後,當局進行甄别,結果衹有1577名無證青少年及2525名無證學生通過甄別,獲發身份證。


  警方为無证青少年進行身分識别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