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會委員之通則與選舉制度》 (第51/91/M號法令)
1991年10月5日澳門立法會通過並頒佈。該法令規定了諮詢會的組成,委員的產生,名單的組織,選舉的標準;委員任期的中止、放棄及喪失、缺席的合理解釋,缺席委員的替補;委員的權利及義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