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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
澳門漁業包括海洋捕撈及海獲加工。捕魚業是澳門最古老的經濟作業之一,歷史悠久。由於澳門地區的地理位置優越,一個半島、兩個離島,多面環海,早在澳門開埠前後已有漁民出海捕魚。澳門地區淺海漁業資源豐富,附近深海區域廣闊,漁民出海作業方便,其海岸又灣圓水靜,利於漁船泊停,為漁業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條件。20世紀80年代前期,澳門漁獲量逐年上昇,1980年6642噸,1982年則為7970噸,80年代中期之後增長勢緩,而後呈下降趨勢。1980年在澳門卸下的漁獲數量為2407噸,到1994年已減少至1930噸,僅佔本地區消耗量的19.6%,澳門漁業的萎縮態勢十分明顯。其原因是:①近海水域日漸污染,構成對魚蝦生長的嚴重威脅;②漁民們的狂捕濫撈,缺乏保護海洋生態的意識,小魚小蝦在劫難逃,影響繁殖;③中國政府對近海實行保護幼魚幼蝦的政策,捕撈受到一定限制;④澳門內港碼頭修整清理,專供漁民卸獲與補給使用的碼頭不足,上落不便,許多漁獲改往香港卸售;⑤漁獲加工的人力、場所、設備均感不足。作為澳門漁業加工的輔助行業,主要是急凍業,急凍的海產品則以凍蝦為主,大多銷往日本、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德國、法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