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信貸業務

  指澳門銀行業的本地信貸業務。近年來澳門經濟的發展,銀行的參與在其中發揮了重要作用。1984年,銀行業的信貸業務總量62億多澳門元(下同)。1995年底,信貸總額已達416億多元。銀行對私人及機構的信貸主要包括:①向製造工業提供信貸,主要是製衣業、紡織業、玩具業、電子業、糧食加工及飲品業等。這方面的信貸份額約佔一成左右。②向建築業及公共工程方面提供信貸。由於建築業在過去5年間有過高速的發展,這方面的信貸份額亦從原來的一成半提高至近兩成。③向商業機構提供信貸,佔信貸總額中的一成半。④向私人提供信貸,這方面佔信貸業務的四成多。其中用於居住用途的信貸份額佔最大部分,1995年為22.9%。從上述的信貸結構可見,銀行業的信貸業務既支持了本地區的製造業和建築業,同時,亦為私人提供用於居住方面所需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