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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增長
生產年度的水平與基期的水平相比較的百分數或倍數。澳門對經濟的增長是採用當年生產總值的變化來進行量度的,每年的增長幅度是經濟增長的量化表示。由於條件所限,澳門統計暨普查司一直採用支出法來計算有關的數據,包括6個組別,分別為私人消費、非企業性公共機關消費、固定資產增減總額、貯存變動、出口及進口,其中前5項為加項,最後的進口為減項。除當年價格外,亦有固定價格提供,基年定在1989年。1995年澳門當年價格的本地生產總值達592.8億澳門元,人均本地生產總值為18181美元,在東南亞地區處於較前位置,實質增長為3.6%。但由於1996~1998連續三年出現負增長,分別為-0.5%、-0.1%、-4%,1998年本地生產總值為546億元,人均本地生產總值降為16055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