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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司
澳門傳播、旅遊暨文化政務司屬下的一般機關。根據1994年5月9日第24/94/M號法令核准之章程設立及運作。主要職責是:協助政府向輿論作出解釋,確保官方資訊的社會傳播活動;在其職責範圍內促進一切有助於了解本地區實況的事實的傳播;協助社會傳播媒介及其從業員行使其職能;促進與社會傳播領域的機構訂立合作議定書並確保相互的聯繫;促進有關提高社會傳播專業人士素質的活動;運用本身資源,或與行政當局其他部門及公營企業合作,喚起輿論對有關公共利益活動的關注;確保對各種傳播媒介的資料進行搜集、系統分析及處理,並確保資料的散發;對本地區各傳媒責體及編印企業的通訊員、從業員、分社或代表人進行登記;對本地區一切定期刊物進行登記;給社會傳媒及其從業員發放證明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