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貨膨脹

  流通中紙幣量超過實際需要量所引起的貨幣貶值、物價上漲的經濟現象。澳門是採用通過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化值來推算通貨膨脹率的。自1994年1月起,消費物價指數採用了1988年10月至1989年9月期間的平均物價為基礎,每月常規地收集921項商品及服務價格的最新數據,作為編制消費物價指數之用。新的消費物價指數仍然不包括租金項目在內,故所有商品及服務的總權數僅為82.54而非100。另外,為了反映不同階層的情況變化,澳門的消費物價指數分為甲、乙兩個組别。甲類消費物價指數是那些每月平均開支在1600至4999澳門元之間的家庭,這類家庭佔全澳家庭總數的55%;乙類消費物價指數則指那些每月平均開支在5000至9999澳門元之間的家庭,這類家庭佔全澳家庭總數的22%。澳門通貨膨脹最近3年的數字如下:1995年上升8.6%,1996年上升4.8%,1997年上升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