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敎育
澳門開埠400餘年,由於長期經濟落後和政府不干預私校敎育,澳門的敎育事業發展異常緩慢,直到20世紀70年代澳門經濟起飛後,敎育事業才逐漸有所進展。80年代之後,澳門敎育步入了蓬勃發展階段,開始走上軌道。
澳門敎育機構可分為官立、官制和私立三種類型。①官立敎育是由澳門政府開辦,實行官立的敎學計劃;②官制敎育由特別的實體開辦,但接受政府財政支持,並實行官立學校敎學計劃;③私立敎育由社會團體及私人開辦,辦學經費自籌,實行自己的敎學計劃。
敎育的類別,可分為正規敎育、特殊敎育和非學制敎育三類。正規敎育是指有系統性的敎育,專為兒童和青少年開辦,由學前敎育至大學敎育之遞進課程。包括學前敎育、基本敎育(小學)、中學、職業中學、師範、護士訓練及高等敎育等。特殊敎育是專為精神或身體上有缺陷之人士所開辦的課程。非學制敎育即成人敎育,專為成人開辦的課程。
根據1997~1998年度敎育調查,澳門正規敎育的學校有124間,包括學前敎育20間,小學敎育20間,中學敎育18間,學前及小學敎育34間,小學及高中敎育18間,學前、小學及高中敎育8間,特殊敎育6間。在校學生學前敎育有18199人,小學47195人,中學28450人,特殊敎育432人,合計94276人。在澳門大學、澳門高等警官學校、澳門理工學院等大專院校接受高等敎育的共7111人。
全部學校當中約有88%位於澳門半島,衹有7%及5%分别位於氹仔及路環。
多種學制共存是澳門敎育的一個特點。現時,澳門中小學實行三個體系的四種學制:①中文體系,包括中國內地與台灣學制,即小學六年,中學六年,全部為私立學校,接受華人子弟用華語授課;②葡文體系,葡萄牙學制,小學(4+2)六年,中學(3+2+1)六年,皆為官校,多接受葡籍子弟,用葡語授課;③英文體系,港英學制,小學六年,中學(3+2+2)七年,學校全部私立,以華人子弟居多,用英語授課。
由於澳門的社會與經濟發展狀況、多種敎育機構及多種學制體系等諸多因素的限制,使得澳門至今尚未完全實行六年或九年的義務敎育。但1995年開始澳門推行為期十年的免費敎育制度。
目前,尚有為數不少的特殊兒童少年接受特殊敎育,以及為適應澳門經濟發展與提高眾多公務人員、勞工的質素而進行的成人敎育、師資培訓和職業培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