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捐贈、摘取及移植人體器官及組織的法律》  (第2/96/M號法律)

  澳門立法會1996年5月9日通過。公佈於1996年6月3日《政府公報》上。共23條。該法律規定了為診斷或移植之治療目的而捐贈及摘取人體器官或組織所應遵守的法律規則,以及違反有關規則應承擔的刑事、民事及紀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