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科(1891~1973)

字哲生。廣東香山(今中山)人。孫中山之子。一歲時已隨母親盧夫人到澳門與在澳門行醫的父親一起居住。早年就讀於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與哥倫比亞大學,獲經濟學碩士學位。1917年回國,歷任軍政府外交部秘書。翌年任英文《廣州時報》副主編。1920年奉父親孫中山之命,以特派員身份在澳門設立辦事處,策動廣東的海陸軍起義。1921年任廣州市市長。1923年10月任國民黨臨時中央執委會委員,參與國民黨政組活動。嗣任廣州國民政府委員、國民黨中央執委、廣東建設廳廳長、廣東代理省長、交通部部長、國民黨青年部部長等。1927年7月寧漢合流後,歷任國民政府建設部部長、鐵道部部長、考試院副院長。1931年參加廣州非常會議,任廣州反蔣派國民政府常委。嗣任南京政府行政院院長、立法院院長,主持起草“五五憲草”。1938年10月,中山紀念中學從翠亨村遷澳門,任校長。抗日戰爭時期,隨國民黨政府西遷重慶,續任立法院院長。曾以蔣介石特使身份赴莫斯科與蘇聯談判,簽訂《中蘇互不侵犯條約》、《中蘇商務條約》。1947年任國民政府副主席。1948年競選副總統失敗後改任行政院院長,反對李宗仁與中國共產黨和平談判。1949年2月將行政院遷至廣州,旋辭職去香港。1951年去法國。次年轉赴美國。1964年抵台灣,被聘為“總統府”資政,復任“考試院”院長。1973年在台北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