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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嗣曾(1886~1959)
字光宇,號定庵。廣東信宜人。早年肄業於廣州兩廣方言學堂。黃花崗之役時,曾掩護朱執信脫臉。武昌起義爆發後,與林雲陔返高州,策動清軍反正,任高州軍政分府參議,信宜同盟分會評議員。嗣入北京大學法學院。畢業後曾任廣州船政局局長。1920年後,歷代廣州地方檢察廳檢察長、廣州地方審判廳廳長、大元帥府法制委員會委員、陽江縣縣長等。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任行政院參事、國民政府秘書,旋調任廣東高等法院院長、國民黨廣東省黨部第六屆監察委員。後歷任省立勷勤大學校長、廣東商學院院長。1946年任廣東糧食救濟協會常委。1947年當選為“國大”代表。後移居澳門。1959年在澳門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