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開支結構

  家庭中各項支出在總支出中的比例。澳門家庭開支調查是政府統計暨普查司每5年進行一次的大型調查。第一次在1981~1982年進行,第二次在1988~1989年,第三次在1993~1994年進行。目前消費物價指數的計算是以第二次的調查結果為基礎。此調查主要是收集受訪者在調查期內購買物品及服務的消費情況及其收入水平資料,十分詳細。第三次的調查結果顯示,住戶的平均每月開支為8946澳門元,按消費的商品及服務的分類共有9個大類,各佔總開支的比例如下:①糧食及不含酒精飲品類佔31.48%;②住屋類25.95%;③燃料及電力類3.81%;④煙酒類1.45%;⑤衣服及鞋類5.79%;⑥耐用品類5.74%;⑦雜項類4.41%;⑧交通及傳播類10.13%;⑨服務類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