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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電司
澳門運輸暨工務政務司轄下的行政及財政自治機構。根據1989年1月9日第2/89/M號法令核准之章程重組及運作。其職能是提供澳門地區的郵政服務以及監察電訊服務,並兼有貸款機關的功能。具體職責包括:確保無線電波的檢查與管理,維持同必要的國際機構的關係;促進國際郵電協議、協定與規章的實施;確保澳門地區原地、傳送或指定的郵政交通的業務;與有關國際郵電機關建立關係;促進適合市場需要的郵電服務,郵政產品的製造、發行、批發與出售,以及郵政信件貼郵機的利用;促進郵票與其他集郵產品的出售;促進郵政服務和郵政產品與本地市民、尤其是與大客戶的相互聯繫;通過銀行性質業務的進行促進行政當局居屋與社會政策的執行,具有貨幣機關的性質。現任司長為羅庇士(Car1os Alberto Roldão Lopes)。
郵電司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