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

  澳門社會事務暨預算政務司轄下的一般機關。根據1995年11月27日第61/95/M號法令重組。其職能是:指導、協調以及監督本地區公共行政的財政活動。具體職責包括:制定澳門地區總預算與公共會計制度,確保澳門地區財政政策的正常執行;保障中短期預算平衡政策的推行,就公共開支問題、稅務收入的適當性,以及在必要情況下就赤字的彌補和盈餘的運用,提出指導性措施;就澳門地區公共部門投資政策的準確定式提供支援,對有關的草案發表意見及確保投資與行政發展計劃的編製與執行;執行澳門地區的稅務管理,並在公共財產受到損害時進行保護和恢復;管理公共債務,評估有關中長期財政計劃的影響,注意預算平衡及其他財政經濟政策的目標;協助訂定給予保證及取得澳門地區財政參與的政策;確保澳門地區的財產管理,並依法參與公共部門的財產管理;保證公庫與澳門地區銀行及其他人士的關係,監督公共基金運用及進行財務作業、編製與記錄相應賬目的制度;在其職權範圍內對澳門地區立法條例草案及合約發表意見;就有關政策的制訂和完善進行必要的研究和調查,準備適當的法律文件;依法代表公庫與其他機關促進稅務徵收;在訂定及執行貨幣、財政及匯兌政策方面提供合作,等等。現任司長為艾衛立(Carlos Fernando de Abreu Ávi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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