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支出

  澳門政府財政支出項目設置、支出數量的總體狀況。財政支出主要由3個項目構成:①一般支出項目,即政府部門日常支出和添置器材設備、公務員薪酬、退休金、福利,以及對自治機構的補助,對基金、澳門駐外組織的撥款等支出項目,此類支出約佔財政總支出的六成左右。②財務支出,是以公共投資及發展開支計劃為主的支出,反映政府在土地、樓宇、道路、橋梁、機械設備等方面的配置和維修費用,此類支出約佔財政總支出的二成左右。③地區自治機構支出,反映市政廳和海島市政廳的財政支出情況,約佔財政總支出的二成左右。這其中最大筆的單項支出為公務員薪酬,約佔支出總額的三分之一。澳門政府財政支出的數額有預算支出和決算支出之分,財政決算支出與預算支出的差别較大。一般決算支出都會大於預算支出,1990、1991、1992年連續3年的決算支出超過預算的30%,其中以1991年超額幅度最高,為36.2%。但1995、1996年的決算支出略低於預算支出。1995年政府財政決算支出總額為1547.7億元,1996年為146.9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