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敎育組織綱要》(第39/94/M號法令)

  澳門政府1994年7月18日頒佈。該法令以靈活及開放形式制定初中敎育課程發展的指導方針,適用於遵從《澳門敎育綱要法》所訂定的原則及宗旨,並按其規定組成的敎育機構。該法規訂定了初中敎育模式的目的;制定了該敎育模式的課程計劃,該計劃由1995至1996學年開始在初中敎育第一年實施,並在隨後的學年逐步完善;規定了初中敎育是以科目或科目組别的敎師敎授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