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移民

  來自中國內地的非法移民是指偷渡來澳者,是未經中國政府正式手續批准出境,也未經澳門政府合法批准居留者。非法移民一經查處被逮捕立刻遣回原地。在1992年被遣返的非法移民人數為8576人,1993年為6554人,1994年減至5263人,1995和1996年又增至6594和6875人。其實這些數字衹是反映被捕非法入境人數,還有不少非法入境者在澳門居留生活。按原居地統計1992~1994年被遣返之非法移民以廣東之中山、台山及福建為多,廣東非法移民是由於地理環境關係,而福建非法移民是因家庭團聚的緣故,還有一些非法移民來澳門是為了賺錢而從事不正當的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