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感化院

  澳門司法事務司轄下的職能性機構。服務對象為未滿16歲的少年,因犯罪行為而被判決禁閉,一般沒有刑期,但年齡滿18歲必須釋放。在禁閉期間,需接受監管行為,並透過院內外的正常敎育或職業培訓及生活輔導等,對其進行輔導敎育,才能重返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