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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Taxi)服務
澳門計程出程汽車(的士)分普通(黑色)和電召(黃色)兩種。1996年,全澳門共有715輛的士,其中100輛黃色,615輛黑色。領取的士司機工作證的共3000人,而經常出車工作的約2000人左右。澳門的士服務始於抗日戰爭後,最初以電召為主。至1968年澳門市政廳首次規定全澳的士營業牌限發452個。從此的士牌照轉讓有價,至1996年政府牌照連車轉讓價已昇逾200萬元。澳門的士最初分為離島(綠牌)與澳門半島(黑牌)兩種,至目前兩種車牌仍存在,自70年代中期澳氹大橋駁通後,兩者已不再有分别。1987年,澳門市政府招投電召的士,宏益公司於1989年中標,獲專營權10年,並於同年9月投入服務。其模式是乘客用電話召喚,由專營公司提供的士服務,載客回程時亦可在街上直接接載搭客,同傳統黑色的士已無甚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