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樓宇
澳門一切非政府名下物業(包括政府宿舍、經濟房屋等)均屬私人樓宇,在政府地段之上興建的物業也屬私人樓宇。但衹有一幅地的地權登記,沒有上蓋業權登記的平房、木石建築,如地權屬於政府者,亦不能稱為私人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