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朝節

  民間習俗,又稱“花朝”、“百花生日”。有農曆二月初二日、二月十二日、二月十五日三種說法。《翰墨記》說:“洛陽(今屬河南)風俗,以二月初二為花朝節,士庶遊玩,又為挑菜節,,。《誠齊詩話》說:“東京(今河南開封)二月十二日曰花朝,為撲蝶會。”《夢梁錄》說:“仲春十五日為花朝節,浙(即浙江)間風俗,以為春序正中,百花爭望之時,最堪遊賞。”每逢花朝節,以前文人雅士,邀三五知己,賞花之餘,飲酒作樂,互相唱和,高吟竟日;現在澳門人主要是賞花、種花、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