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暨公職司

  澳門行政、敎育暨青年事務政務司轄下的行政機關。根据1983年11月21日第42/83/M号法令設立。1994年5月9日第23/94/M号法令確定其組織架构的重組事宜。其主要職責是:協助訂定公共行政的改革政策及現代化政策,并促進其執行;研究如何使在職人員編制及結构合理化,以及如何改善公共機關回應市民的能力和質素;對完善一般公職制度進行研究并提出相應的建議,向行政当局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就解釋及實行該制度提供法律技術輔助;依法確保選民登記及選舉活動的正常進行;就公共機關的職責和權限以及本地區之法律體系等事宜,接受公众諮詢并向其進行解釋,接受并分析對公共行政当局活動所提出的批評、建議、投訴及異議;確保承擔不屬于其他機關負責的中葡文翻譯及傳譯工作,應官方及私人實體的要求提供對以中葡文寫成的文件的官方鑒定;協助對各公共機關進行審計,等等。行政暨公職司下設公众服務諮詢中心和公共行政翻譯中心。現任司長为李麗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