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敎育組織及發展綱要》(第32/95/M號法令)
澳門政府1995年7月17日頒佈。該法令訂定了在澳門學校進行回歸敎育及延續敎育方面成人敎育的組織及發展總綱。在回歸敎育方面,主要包括:定義、目的、組織、報讀條件、開辦實體、課程計劃、師資及專業培訓等。在延續敎育方面,主要包括:定義、目的、推動實體、報讀資格、培訓員及籌辦人等。同時也對上述敎育的認可制度、人力及物力資源的投入等作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