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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司
澳門司法政務司管轄下的的一般機構。葡文簡稱PJ。1963年設立。其職能為預防犯罪行為,進行犯罪調查及協助司法當局。具體職責包括:①預防及調查罪行,同時對司法當局給予協助;②預防犯罪行為,監視與稽查公共場所與設施,以及一切涉嫌有助於犯罪的地點;③據法律規定調查犯罪;④協助法官或檢察官,並按照他們的請求進行偵查工作,承擔司法行政助理機構的職責。司法警察司由管理及計劃廳、行動資源廳、司法警察學校、刑事事務廳、國際刑警分署和司法鑒定化驗所等部門組成。現任司長為白德安(António Francisco Marques Baptista)。
司法警察司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