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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事務司
澳門司法政務司轄下的職能機構。其職能為:管理司法部門的行政及財政事宜,統籌及輔助各登記與公共公證機關的運作,以及組織及輔助監務部門與社會重返部門的運作。具體職能包括:在司法領域,確保向有權限機關提供必要的合作,以執行符合澳門地區司法自治化的解決方案;確保司法機構及登記與公證機關的輔助部門的行政及財政事務的管理;在登記暨公證機關範圍內,就技術指引及監管事宜制定規章並予以執行;促進為司法部門及登記與公證機關的工作人員而舉辦的職業培訓及職業進修;編制法規草案及活動建議,以提高法院部門及登記與公證機關的效率;統籌並監管監務部門及社會重返部門的組織、運作,包括保安及看管;促使執行有權限法院所命令的措施;研究並執行再敎育與社會重返政策的措施,等等。現任司長為張永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