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警察
澳門保安政務司監護下的軍事化部隊。其職能是監察對市政條例、市政規章及有關市政利益的其他命令的遵守情況。法律上市政警察隸屬澳門總督,總督可將市政警察隊的行政及行政指揮權授予市政執行委員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