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二五”革命

  葡萄牙國內發生的政局變動事件。1974年4月25日,葡萄牙一批不滿現狀的中下層尉官發動政變,推翻了卡埃諾的法西斯獨裁政權。5月15日,斯皮諾拉就任臨時政府總統,阿德利諾·帕爾馬·卡洛斯任總理。政變成功後,葡萄牙宣佈實行“非殖民化政策”,放棄在海外的殖民地,先後讓安哥拉和莫桑比克獨立。爾後,又承認澳門不是葡萄牙的殖民地,而是中國領土,是葡萄牙管理的特殊地區;不再把澳門當作殖民地或所謂“澳門省”,而另行制定“與其特殊情況相適應的章程”管理。1976年,葡萄牙公佈新憲法,准許澳門享有內部的自治權;同年又頒佈了《澳門組織章程》。按照葡萄牙共和國憲法和《澳門組織章程》規定,澳門具有內部公權,享有行政、經濟、財政及立法自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