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需求

  由家庭消費、投資、企業及政府所組成的經濟體對貨物及勞務的需求總量。其計算辦法是利用澳門本地生產總值內的幾個構成部分來進行,亦即是將私人消費、非企業性公共機關消費、固定資產增減總額、貯存變動加總得出的數字。此數字可以充分反映本地生產總值中的本地消耗份額。補充本地生產總值未能全面反映本地對貨物及勞務的總量需求之不足。以1996年為例,澳門的本地需求總量達378億澳門元,增長-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