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來金行逾千萬元爆竊案

  1993年7月17日,新馬路55號大來珠寶金行被揭發遭賊人盜竊。金行與隔鄰地盤相連的一堵牆壁被鑿開一個約1平方米的大洞,放於鋪內的雙門保險櫃被人以燒焊器燒開,存放保險櫃內的現款20萬元及一批金飾、珠寶、鑲钻首飾等盡被盜去,損失達1200萬元。案發5天後,澳門治安警察廳刑事偵緝組根據線報破案,在俾利喇街一住宅單位起回大來金行被盜的全部金器、飾物,並即拘兩名涉案男子,其中一人是澳門居民,另一人是香港居民,尚有兩名涉案男子(包括主謀)在逃。同年10月17日,法院裁定被拘的兩名男子爆竊罪名成立,首被告羅海風判囚10年,次被告林德源判囚12年。兩人須賠償大來金行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