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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九”事件
1990年3月27日,保安部隊宣佈將為在1989年“龍的行動”中獲登記無證青少年的無證父母登記發證,不料因此引起大批無證者不滿,自發性上街示威,爆發“三.二九”登記無證者事件。27日傍晚,已有數十名無證父母攜同子女聚集在治安警察廳舊總部附近。人群後湧往澳督府,此時已增至數百人。人群愈聚愈多,參加的不單是無證父母,還有無證老人、青年、兒童,提出的要求由發證給無證父母擴展為發證給無證者。澳督府前聚集逾萬名無證者,“黑民”全部“曝光”。28日晚上,警方將聚集人群成功分散,以警車將婦孺帶走。此時有關方面突然宣佈為無證者登記,已離去的數以萬計的無證者聞訊再趕回南灣大馬路、新馬路。為避免發生暴亂,當局宣佈在關閘舊特警總部發證。3月29日凌晨,擠滿人群的關閘警察球場發生首宗人潮推撞踐踏意外,其後特警總部、逸園賽狗有限公司亦先後發生同樣意外,尤以逸園賽狗有限公司的意外最為嚴重:近百人在逸園大門前發生踐踏,在場警員鳴槍示警,喝止仍在推撞的人潮。事後,救護車來往穿梭,將傷者送醫院搶救,在三宗踐踏意外中,有200多人受傷。意外發生後,當局開始為無證者登記,至當日晚上9時結束,45000多人獲登記,發給登記紙。期後,當局對已登記者進行資格甄別,凡屬有案底人士、持中國護照來澳者等不予登記。合資格者發給臨時逗留證,每年續期一次。1990年完成甄別的有23000人。持臨時逗留證者可在當地自由行走、工作、入學、簽契及享受醫療福利,若觸犯澳門法律,證件將被取消,遣返原居地。至1995年,澳門共有33000名持臨時逗留證者,同年9月8日,澳門總督韋奇立宣佈向該批人士發出身份證。1996年7月22日,澳門身份證明司為持臨時逗留者換發身份證。
“三·二九”事件中無證人士與警員相互推撞的混亂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