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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市場與政府的互動:行政改革路徑的選擇
吳志良*
澳門談論公共行政改革,非始於今時;澳門進行公共行政改革,亦非始於今日。不過,今時今日,公共行政改革的呼聲卻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強烈,而公共行政改革的條件也好像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成熟。我們相信,如今已沒有人懷疑公共行政改革的必要,但是否如許多人認為的那樣,目前需要的,僅僅是分析明確政府的組織架構及其職能、研究清楚改革其中哪些方面和如何改革呢?
的確,從純技術性層面去探討公共行政改革十分重要,且至今未見學界提出一個比較科學系統的改革方案,本文亦不擬就此展開討論。然而,我們認為,行政改革並非一個簡單的技術問題,需要以更廣濶的視野將它放到一個更大的範圍中去考察。也就是說,只有充份認識了解澳門社會、市場與政府的發展脈絡、特徵及其相互關係,並創造條件促成三者之間的良性互動,才能比較正確地選擇行政改革的路徑並取得較好的效果。
誠然,將社會、市場與政府三個概念抽離出來分析不盡科學,甚至在方法論上可能產生難度。然而,考慮到澳門特定的歷史背景和現實情況,並參照國內學界就中國內地社會問題在這方面的探討,在沒有現成的理論框架可以直接套用的情況下,仍然值得一試。況且,澳門社會問題與國內的相比有一定的類同性:“它需要大力(甚至是不惜矯枉過正地)鼓吹市場經濟自發秩序的有效和優越,同時又必須承認現代經濟活動中大量國家干預的合理性;它迫切需要建構一個區別於且外在於國家的自主的社會,同時又不能不接受社會國家化和國家社會化的現實;它需要一個強有力的國家以保証社會轉型的順利完成,同時又必須在許多方面對國家現有權能予以限制以完成對國家的改造。諸如此類的矛盾不僅出自事物的內在性質,同時也源自一個將現代與後現代的不同要求集於一身的特殊情境。這種情形無疑使得謀求巿場、社會與國家之間均衡的努力更加不易成功,而這恐怕也是歷史向中國的社會理論提出的最大挑戰”1。
這何嘗不也是澳門面對的挑戰!“依一般看法,市場被說成是生產和交換的自由場所,國家則被視為壟斷了強制性權力的公共權威。就其性質而言,前者是自發的、平等的和私人性的,後者是人為的、等級制的和公共性的”。2推而觀之,澳門的市場和政府(國家機器)顯然未能充份發育,而社會形態則更為特殊,因此,有必要首先對三者作出初步描述、說明和探討。為行文方便,我們以澳門回歸為界線,劃分成兩個階段來分析。
一、回歸前澳門社會、市場與政府的發展脈絡及其特徵
二、回歸前後的過渡:社會、市場與政府的關係及其調整
三、公共行政改革路徑的選擇
┌────┬───────┬───────┬──────┬───────┐ │ │市場式政府 │參與式政府 │彈性化政府 │解制式政府 │ ├────┼───────┼───────┼──────┼───────┤ │主要診斷│壟斷 │層級控制 │永久性 │內部管制 │ ├────┼───────┼───────┼──────┼───────┤ │ 結構 │分權 │扁平組織 │虚擬組織 │無特別建議 │ ├────┼───────┼───────┼──────┼───────┤ │ 管理 │按勞取酬;運用│全面質量管理;│管理臨時雇員│更多的管理自由│ │ │私人部門管理技│團隊 │ │ │ │ │術 │ │ │ │ ├────┼───────┼───────┼──────┼───────┤ │ 決策 │内部市場;市場│協商;談判 │試驗 │企業型政府 │ │ │刺激 │ │ │ │ ├────┼───────┼───────┼──────┼───────┤ │公共利益│低成本 │參與;協商 │低成本;協調│創造性;能動性│ └────┴───────┴───────┴──────┴───────┘ |
四、餘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