闈姓傳入澳門及其初期發展
趙利峰*
闈姓,1是以科舉考試中的士子姓氏作為猜射物件的一種博戲,迹近現在的足球彩票。闈姓最早出現於嘉慶年間的佛山,主要開設於廣州、澳門兩地,盛行於晚清的廣東、澳門、香港、廣西、上海等地,發展至巔峰時期更遍及全國。在國外以粤人多聚居之地,亦兼有之,如石叻(即新加坡)、暹羅、西貢、馬尼拉等。光緒十年十一月二十九日(1885),為遏制澳門,堵塞漏卮,清政府允准闈姓在廣東公開招商承餉。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説,闈姓又是中國最早公開發行的彩票。隨着科舉制度的沉浮,至民國建立,闈姓始銷磬匿迹。而由闈姓衍生出的鋪票,到了1985年才退出澳門的歷史舞台。
闈姓在澳門博彩業發展史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一度成為晚清時期澳門博彩業的支柱。比如在1883-1884年澳葡政府的財政總收入中,闈姓所繳賭餉就佔了接近40%。2光緒十年廣東弛禁闈姓後,澳門迅速衰落,以致在葡國政府中出現了放棄澳門的言論。3闈姓進入澳門承餉後,大致可以分為三個時期:一是光緒元年以前的發展期;二是光緒元年至光緒十年的繁榮期;三為光緒十年以後的衰落期。本文主要探討闈姓進入澳門後的初期發展情形。
一、闈姓在澳門承充繳館緣起
闈姓最早出現在葡文官方文件中,被稱謂為“Loteria Chamada Vae Seng”(譯意:名為闈姓的彩票)。為瞭解闈姓在澳門承充繳餉的緣起,我們首先從澳門的彩票(葡文Loteria)承充繳餉問題談起。
彩票的出現,顯然是西方早於中國。在歐洲有史可證的抽彩活動可上溯至15世紀的勃艮第和比利時,當時有的城市曾為構築防禦工事或救濟貧民發行彩票,籌措經費。1530年,佛羅倫薩創建第一個公開發行彩票的機構,獲利甚豐,義大利其他城市相繼仿效。義大利統一後,於1863 年開辦了第一個國營彩票機構,定期抽彩為政府籌措經費。在英國,1566 年曾批准發行彩票以籌款修建港口和彌補其他公用。1826年始宣佈為非法。在美國,1776年國會投票通過發行彩票為美國獨立運動籌措經費,但廢棄未執行。其後30年間只實行過小規模的抽彩活動,並用此法協助建立了如哈佛、耶魯等好幾所大學。1831年度,在美國八個州就發行過420種彩票。4
彩票在葡萄牙的歷史可追溯到1688年。至1783年,葡萄牙女王唐·瑪利亞一世出於慈善福利目的,將彩票專營權授予里斯本的仁慈堂(Sta.Casa da Misericórdia de Lisboa),准予其發行彩票。5出於同樣意圖,在1810年1月5日,澳門仁慈堂被允准每年發行一次彩票。6澳門仁慈堂以發售彩票的收入用作施藥濟貧等方面的福利事業。自1835年10月1日起,仁慈堂彩票就有完整的發行紀錄。7早期的購買者是以居澳的葡人和其他外國人為主,但後來逐漸開始向中國人出售。8而事實上,澳門有彩票流行,時間還要提前。在嘉慶十年,就有中文記載香山縣知縣彭昭麟諭令澳門夷人禁止開標煽誘華人的事情。9
在澳門發售的西方彩票很早就出現了中文吿示,並且在有關發行彩票的中文吿示和招貼中,為便於華人接受與瞭解,西方的彩票一般是冠以中文“白鴿票”字樣。如在《澳門政府憲報》:“此白鴿票共六千條,三千條已賣出”。10而白鴿票,葡文則稱之為“Loteria de China”(中國彩票)。同樣,國人一般也將西方彩票目為白鴿票。如清人丁柔克所著的《柳弧》中“白鴿票”云:“呂宋白鴿票,以洋錢六元而博之,或以十二元博之,或一人而打數標者,或數人而打一標者。……現在上海打者甚多,甚至蔓延各省”。11白鴿票,一些西方中國通們,也搞不清西方彩票與中國白鴿票的是甚為關係。《中國叢報》記載1848年10月,南海縣頒佈禁止白鴿票(Lottery)佈吿,並解釋説,由千字文中80或120字作為猜投的白鴿票(Peh-hoh-Piáu or Pigeon Tickets)的賭博形式係仿照葡萄牙人。12正因為與西方彩票如此相近的關係,白鴿票在澳門很早就開始承充繳餉。同樣,在澳門售賣的闈姓票,很多國人中也有對其內情不清楚的,竟以白鴿票稱之。如在《申報》中有記載云:
澳門有白鴿票,名曰外生。葡萄牙官每歲出牌准人經理此事,該牌近年來納費於官者,計洋十三萬一千元,而今年則風聞可得洋四十五萬元,觀此情形,是賭風竟日熾一日也。13
“外生”實為葡文“Vae Seng”之譯音,即闈姓。由此,我們可以清楚地知道,“闈姓”和白鴿票的密切關係,以及闈姓在葡文中被稱為“Loteria”的源流了。
外人通過對華人賭博的管理,招投承充税項有很長的歷史。在18世紀荷蘭殖民地巴塔維亞的材料中,就有華人賭博承充繳税的記載。在“承包税收案”中談到荷蘭東印度公司實行專利制度,將得利的事業實行包税,承包者則要冒着虧盈的風險。此時期唐人承包税收情況,文中列舉了幾個承包賭場而產生糾紛的案件。如時間在乾隆戊申五十三年六月廿七日(1788年7月30日)洪溪頭(Angke)賭場虧本分欠賬和乾隆庚戌五十五年六月十日(1790年7月21日)掌蚊膠賴(Manggadua,吧城地名)一地賭税蝕本案。14至於澳門葡萄牙人針對華人的承賭繳税問題,可以斷定,在澳督亞馬留(João Ferreira Amaral)改變澳門形勢以前是沒有的。雖然在澳門政府的檔案中,約道光二十年(1840),有一“賭館和生堂廠規限”,15敘述白鴿票的諸種遊戲規則和獲彩方法,從中可以看出,此白鴿票廠在澳門開設的規模不小,措施也較為完善,反映了澳門半島賭博業的興旺繁盛,但這個賭館應是向澳門同知等中國官紳納規而得到包庇,不可能向澳葡的議事亭承充繳税。16
1845年,澳門被葡萄牙政府宣佈為自由港,但接踵而至的便是無以應對的財政困覲。17適時的澳督亞馬留為彌補財政出現的危機,先後對許多商品實行專營制度,如鴉片、牛肉、豬肉、魚、鹽等。181849年,僭奪了澳門同知管理權的亞馬留,開始允許在澳門設立番攤賭博。19在此,不能不讓人懷疑,亞馬留以賭承餉的專利制度是否參考了荷蘭人的辦法。隨後,很多流行於粤東的賭博,相繼在澳門承充繳餉。開賭,成為保持澳門財政平衡的一種有效方式,在英國人佔領香港引起經濟衰退後,博彩活動更成為一種交易,而且很是盛行。20白鴿票就是在這個時候成為澳門賭餉中最經常的收入的一部分,一直延續到現在。至於何時澳門白鴿票方承充繳税問題,確切時間尚不太清楚。在1851年7月19日的《澳門政府憲報》即登錄了一份中文招投吿示:
奉公物會憲命,緣澳內白鴿票廠於七月二十四日滿期,是以預於六月十七日在議事亭從新出投夜冷。如有願遵守規條及批出價最高者,准令承充。其白鴿票規條在亭與看。六月十二日諭。21
此招投吿示説明澳門的白鴿票充餉,至遲在1850年就已經開始。因此,闈姓進入澳門後,作為白鴿票的近親,澳葡政府應是將其以白鴿票為例招人繳餉承充的。
二、闈姓進入澳門承餉的最早時間
闈姓在澳門發展的早期情形,由澳門華人始終有參加科舉考試的事實,應能推斷出闈姓票早期在澳門應不乏買者,但澳門適時尚未有開設闈姓票廠的經營情況。在同治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1865年1月19日)廣東巡撫郭嵩燾為委員赴澳查明各項事宜並由驛附呈事致總理衙門函中,談到澳門的洋人公鈔:
“澳中民居有地稅,商販有公鈔,其往來販運日用所需,若牛羊豬魚鹹魚之屬均有稅。其開設洋藥煙館亦係數戶包繳煙稅,每年約二三萬金。白鴿票賭局每年三四萬金,攤館每年十二萬金。”22
對闈姓知之甚悉的郭嵩燾函中未言及闈姓二字,應能推見是時澳門尚未有經營闈姓的商家。關於澳門闈姓承餉問題,學界一般以為是在1875 年廣東巡撫張兆棟嚴厲禁止闈姓後,闈姓才被迫到澳門去發展,開始繳餉經營。這是一種錯誤認識。這種錯誤認識的來源無疑是根據翰林院檢討潘仕釗的奏摺:
……(闈姓)適遇疆臣張兆楝等先後奏請裁禁在案,立論未嘗不正大,而不知反墮奸人術中。彭玉、何貴等欣然得計,遂於光緒元年承充澳門闈姓,三年繳葡萄牙軍餉十三萬一千三百金,名曰致中和闈姓公司……。23
而在家居澳門的鄭觀應所著之《易言》的《論税務》中記載:
“況查洋人所轄之香港、澳門,無徵收厘稅之例。商賈多抵其地,以期貨平易售,兔出稅匣,故香港、澳門之貨物日多,中國各埠之生涯日淡。貽鄰邦之藐視,擴洋島之財源。又如粤東闈姓捐輸,其款甚巨,本屬病民傷化。惟不能杜其弊,遏其流,而奸民遂遷往澳門,仍行開廠廣收。綜計三年捐銀五十萬兩,利歸洋人。此所謂為淵驅魚,為叢驅爵也”。24
由王韜為《易言》所作的“光緒元年花朝日”序言和作者自序中云:“光緒元年暮春之初”,25可以確定是文應在光緒元年初以前,既已作就。因此,澳門闈姓至遲在光緒元年六七月間,廣東巡撫張兆棟嚴厲禁止闈姓以前,已經成為澳門賭餉收入的一來源。
在葡文檔案文獻中的記載,就更早了。1872年《澳門政府憲報》第47號中的11月2日至11月9日的專營税收入結算報表中,就赫然列著:“名為闈姓的彩票”(Loteria Chamada Vae Seng),上交的專營税為5,677.778元。同表中,白鴿票(Loteria de China)為1,720元、鴉片收入3,500元、番攤收入7,075元。這是有關闈姓的葡文名稱第一次在《澳門政府憲報》上出現,故而其標示曰:“名為Vae Seng的彩票”。似乎亦説明闈姓當時並不為澳葡政府所熟悉。
而據葡萄牙里斯本海外歷史檔案館的葡文材料,闈姓進入澳門確切資訊在澳門總督蘇沙時期(AntÓnio Sérgio de Souza,1868年8月3日-1872 年3月23日)。在澳門公物會會議紀錄中,有出投闈姓,以遵照與過去相同的承充合同條件(mesmas condições),並以同樣的價錢(mesmo prço),每年1,600元招人承充。26競投結果,華人何老桂(Olo Quai)與亞彭(Apom)以承充價格每年3,000元,獲得承充闈姓三年權利。承充時間自1869年1月16日起。27這是確切記載由澳門公物會出投,第一次招人承充闈姓情況的文件。葡文報紙《澳門人郵報》在回顧澳門闈姓以往的情形時,云在澳門總督蘇沙時期,大約1869或1870年,總督以5,000元的價碼批承三年,並認為是當時能夠得到的最好的價碼。隨後,在陳六(Chan Loc)和何老桂(Olo Quai)公司的推動下,廢除了蘇沙總督批准的合同,他們獲得了澳門闈姓承充權利。28這個時間有點不太準確,但是在蘇沙時期,澳門闈姓第一次出投招人承充繳餉,應當沒有錯。
根據澳門公物會會議紀錄和《澳門人郵報》所述,我們可以推見,闈姓至少在1869年以前,已經有人在澳門開始繳餉承充,但其並非以正式出投的方式。而再根據郭嵩燾時期有廣州開禁闈姓情形和在1865年的其致總理衙門函件內容,以及廣東巡撫蔣益澧1867年發回闈姓按餉,予以禁止29等事實,可以確定闈姓於是時轉移到了澳門,也就是在1867年廣州嚴厲禁賭之後,才被迫轉到澳門。1868年8月,蘇沙總督蒞任後,開始有人繳餉承充。
三、闈姓在澳門的初期發展
鴉片戰爭後,葡萄牙政府雖然沒能與清政府正式簽訂條約,以認可澳門的地位,但事實上,自澳督亞馬留時期以後,澳門的管理權已經落入葡人手中,成為清政府功令所不及的地方。開賭在澳門是一項合法的營生。闈姓在廣東的迅速發展,其獨特新穎和迹似公平的博彩手法,刺激了市井博徒的踴躍購買,對以賭為正業的澳門來説,吸引力是巨大的。我們可以肯定的説,闈姓早已是澳門賭商覬覦的目標。當然,闈姓進入澳門承餉,最直接原因還是廣東禁止闈姓。但不是光緒元年廣東巡撫張兆棟嚴禁闈姓,而是早在同治五、六年間,蔣益澧蒞任廣東巡撫,大力禁賭,派勇嚴拿,使得闈姓不得不避地而遷。當時粤東地區,只有香港和澳門兩地為王法背戾之區,例為適逃藪。闈姓也因此順理成章進入到這兩個地方。但需要強調的是1867年香港開賭,僅僅指的是番攤,闈姓則是作為一種私賭在香港流行,並有一定的發展。30
闔姓進入澳門承繳餉項具體時間,是在蘇沙總督蒞任後,已見前述。當時的承充者應與巡撫蔣益澧發回按餉的闈姓賭商有關。因烏他們有已經成形的經營手段和銷售渠道。比如相關的從業人員、闈姓票的印刷、彩金的分配規則等等,駕輕就熟。但這些廣東的闈姓賭商在澳門沒有站住腳,隨後由澳門的華商陳六(Chan Loc)與何老桂(Olo Quai)等人,向澳葡政府誘以更高的承充價碼,而將原定每年1,600元的合同廢除。是以出現了在澳門有案可稽的第一次闈姓承充,時間是l869年1月12日。華人何老桂(Olo Quai)與亞彭(Apom)以承充價格每年3,000元,獲得承充闈姓三年的權利。承充時間自1869年1月16日起,擔保人為商人Bernardino de Senna Fernandes。合同條款只有兩條:一是倘若知悉無人獲彩的情況下,承充人何老桂(Olo Quai)與亞彭(Apom)應將票銀歸還買票者;二是每四個月上期繳交1,000元於公物會。31
粤東有俗語曰:“瘦田無人耕,耕開有人爭”。第一次澳門闈姓承充,由於省禁澳開之故,賭商獲利不小,令人欲羨不已。因此澳門第二屆闈姓的出投,即引起賭商們激烈的競爭。
第一屆闈姓承充至1872年1月16日期滿。在此之前,按照慣例,先行出投第二屆闈姓。此次闈姓承充合同時間有中文紀年,可能是考慮到闈姓博彩以科舉作依據的特點,為同治十年七月二十六日(1871年9月23 日)簽訂,承充人為梁六(Aloc,後又有寫成Aloe或Ahoy),係一買辦商人(Comprador),承充價碼是每年繳納5,000元。承充時間是三年,自1872年1月26日開始。這次承充的擔保人VongAlok(王亞祿)。合同條款與前次基本相同。一是倘若知悉無人獲彩的情況下,承充人應將票銀歸還買票者;二是每四個月上期繳交1,666.666元於公物會。32時間沒有從1月16日起,大概是考慮到前後承充闈姓商人,在交接過程中,要有一個緩衝。
但此期有一問題,不能不談一下,即是香港的禁賭。1871年底,在一片反對聲中,香港會議禁止賭博。1872年1月20日始,所有賭館即時封閉,不准營業。1月30日又頒佈禁賭佈吿條令,指出所謂賭博,其意還包括一切闈姓、花會及其他有彩之賭博。皆屬於禁止範圍。33此禁令相應説明,闈姓在香港有所發展。但是,香港禁賭後,並沒有給澳門的闈姓發展提供機遇,因同時也有闈姓賭商在廣州嘗試。結果,闈姓在同治十年十一年間(1872年左右),被粤督瑞麟援案以罰繳軍需為由而弛禁,“歲收籍得十餘萬”。34
粤港澳三地,一衣帶水。因香港和廣東闈姓禁與開的情形,對澳門闈姓第二屆承充,多少產生了一定影響。但在澳門闈姓第二屆出投招人承充時,廣東闈姓正當總督瑞麟籌議弛禁時期,所以對此次澳門闈姓合同的簽訂,影響甚微,價碼僅較前次承充提高了約一倍,還不算太高。但隨後由於香港的禁賭,加上廣州的弛禁。澳門闈姓承充便出現了問題。
華人買辦梁六(Aloc)承充了此屆闈姓。可能是鑒於前例,澳門總督蘇沙因價碼問題,而取消過一次承充合同,導致此屆闈姓合同剛剛簽訂不久,就有華商嘗試取消梁六的合同。1871年11月23日(同治十年十月十一日),兩個澳門華人,前白鴒票(Pae Cop Piu)承充人,馮鳳韶(Fong Feng Chin)和馮成(Fong Seng)請求重新出投澳門闈姓。並解釋説因為澳門第一屆闡姓票的售賣攙奪,使他們在白鴿票生意中損失了一些錢。後來,王祿(Vong Loc)接替了他們的生意。由王祿的Tong San公司(兩人亦有股份在裏面)持續經營至今。這次闈姓執照又給了王祿,擔心這種情形會依然如故,是以請求重新出投闈姓。願意每年出價6,700元,並由有能力的商人擔保,三年共繳銀20,100元。35經澳門公物會議,認為闈姓承充合同已經簽訂,此請求不合情理,批示不准。
1871年12月8日。華人Fong Chai,又以出價20,000元,由一殷實商人擔保,請求承充。12月19號澳門公物會舉行會議,認為闈姓承充人9月23日已經預付了第一期承充款,完全符合合同規定。不准。36
1872年4月29日,華人Si Ieng Tac願意出價22,000元,請求取消Fong Pan和Ho Quai(可能是何桂)的承充合同,即王祿(Vong Loc)的15,000 元的承充合同。37
1872年5月12日,梁六聲稱已經賣出闈姓票超過800,000條,卻遭受許多損失和迫害,不能確定能夠如此經營三年時間。現在,闈姓和番攤在香港被禁止了。他的合夥人,特別是華人Veng Ham——香港的一個著名資本家,香港鴉片承充人,負責照料闈姓售賣,主要由其交納大部分的承充款。現已不再支援這項生意。面對此種情形,1872年5月20日,公物會宣佈Aloe的合同作廢。38
1872年5月26日澳門公物會重新出投闈姓,同華商Si Ieng Tae簽訂合同草案,承充價為三年22,000元,自1872年9月27日起。39
1872年6月25日,澳門公物會最後與陳行(Chen Hang)訂立正式承充合同。每年繳納承充銀17,033.33元,自1872年9月27日起。三年共繳銀51,000元。擔保人為Bernardino de Senna Fernandes。40
綜合以上分析,此次澳門的闈姓並非梁六一人經營,只是由其出頭。王祿為擔保人,同時也佔有股份。實際參與的還有Fong Pan和Ho Quai 和香港華商Veng Ham。先前,應該有許多闈姓票是在香港出售。因香港的禁賭,故而香港的合夥人,中途退卻,出現交納餉銀問題。再加上一些商人的暗中詆毀破壞,終於使其不能繼續經營下去。值得一提的是,同期在氹仔、路環也有闈姓承充,價碼每期上繳750元。41依照闈姓承充合同推算,大約是6,750元三年。但沒有説明是何人承充。澳門闈姓票的銷售,很明顯,不可能只在澳門一地,香港及澳門周邊地區也一定會涉足。這需要有一定的活動能力,把一切打點妥當,路子鋪開才行。任何環節出現問題,都會導致闈姓經營出現問題,梁六叫苦不疊的原因之一可能在此。令人疑惑的是,闈姓在廣州弛禁,而澳門闈姓承充價碼,卻依然節節攀升。一方面説明,此期澳門闈姓票的售賣,與廣州的闈姓票銷售區域可能不同,所以對澳門闈姓影響還比較小。反過來,澳門闈姓票對廣州而言,影響也不大。在《申報》談論粤東闈姓一事時,説闈姓僅於省會之地盛行,根本沒有提到澳門,“聞去歲香港洋官曾申嚴禁,港中故得絕跡,獨於省會之地而仍宴。”42另一方面,需要注意,是否有廣州繳納罰款的闈姓商人,為謀求壟斷,來澳門承充,導致價碼上升數倍?如果是這樣的話,就比較容易解釋承充價碼上升數倍的合理性。但就現在資料顯示,還無法得出結論。
四、澳門早期承充闈姓的華商及其經營情形分析
因為材料缺乏,給我們描述分析此期承充澳門闈姓的華商承充情形,出了一個大難題。根據前述葡萄牙海外歷史檔案館的資料,我們注意到華人姓名是用葡文來拼寫的,以音似為主。有時同一人,而葡文中拼寫卻稍有變化,也可能是多次轉抄所致,為判定這些華商情形帶來不少困擾。同樣,中文材料方面,有關澳門此期的華商稍詳細情形,亦付之闕如。我們只能依據一些零縑斷簡式的材料,拼湊一下當時的情形。毫無疑問,其間缺失是不可避免的。
提到澳門闈姓較早的中文文獻,是記名道府翰林院檢討潘仕釗的《奏請變通挽回鉅款以濟要需折》。在其折中提到澳門此期幾個很重要的人名,為我們還原此期澳門闈姓的承充歷史,提供了有力的依據。
“時有水師副將彭玉自以職司巡查海面,容易串通渡船,夾帶走漏罰款,遂在香港之九龍、香山之澳門地方,夥同奸民何貴、陳行、梁六、馮鳳韶等私收闈姓,抽取經費入己,積有鉅資。又念沿海私收勢不可常,而內地罰款例有當禁,若得官紳奏請禁止,省城闈姓便可在澳門地方公然開收,盡獲國家每年數十萬之利,謀之經年,未得其便。適遇疆臣張兆棟等先後奏請裁禁在案,立論未嘗不正大,而不知反墮奸人術中。彭玉、何貴等欣然得計,遂於光緒元年承充澳門闈姓,三年繳葡萄牙軍餉十三萬一千三百金,名曰致中和闈姓公司。光緒四年以期滿加價,複充三年,繳葡萄牙軍餉六十萬金,名曰時和闈姓公司。光緒七年又以期滿加價,複充三年,繳葡萄牙軍餉九十萬金,名曰怡安闈姓公司。是省城商民及四鄉州縣往澳門投買闈姓者,仍不能禁止,而愈開愈熾,即其遞年加價承充,已有確據。而言者謂申禁省城闈姓,澳門未嘗不稍為斂迹,將彭玉、何貴等遞年走漏罰款數逾百萬罪不容誅者,諱而不言,其亦無當於事實矣”。43
潘仕釗折內稱:“容易串通渡船,夾帶走漏罰款。遂在香港之九龍、香山之澳門地方”,又“私收闈姓,抽取經費入己”,此一方面説明,香港禁止賭博以後,賭徒遷到九龍。二是“罰款”和“私收”,則對應廣州弛禁的闈姓抽收罰款,是“公”。其後又有一句“謀之經年,未得其便”。根據以上幾點,那麼這個時間段,應在1872年後,1875年以前。潘仕釗目的在弛禁廣東闈姓,因此立論是:嚴禁闈姓乃彭玉等人的奸計。所羅列的前後澳門闈姓承充商人,跨度卻超過了1872-1875年的時間段,似乎説明前後承充商人與彭玉都有來往。
第一屆闈姓承充商人為何桂與亞彭(Apom),這個亞彭和副將彭玉是甚麼關係,是不是彭玉?彭玉受“督撫調委,管帶外洋輪拖各師船”44有較長的一個時期。在同治七年曾被派委到澳門與澳督談設立洋藥厘金總廠問題。45彭玉自己也説及“常往香港、澳門,辦理中外之事”。光緒元年十月,還曾到澳門,傳集華商,籌議移關報税事情。46説明他一直活躍在港澳地區。另外,珠三角地區,河汊縱橫,船隻是主要的交通工具。按清例:“凡駐師之處,漁船由水師編號稽查,以清盜源。其疏防之責,以哨官為專汛,營官為本轄,遇有盜劫,視汛地所轄題參。”47水師副將彭玉“職司巡查海面”,是在港澳一帶,管理巡船,查緝走私等事。當時的闈姓票發售,主要是利用船隻的夾帶。那麼,澳門闈姓票要想順利售賣,彭玉是其中關鍵。故而出現,彭玉與前後澳門各屆闈姓承充商人都有關係的情形。
彭玉有常川往來港澳兩地的便利,有與當地華商以及澳門總督蘇沙皆有交往的事實。可以與港澳商人勾結,48得以在澳門承充闈姓。這個推論比較合理。潘仕釗的折片也提到,“彭玉、何貴等欣然得計,遂於光緒元年承充澳門闈姓”,應屬事實,只是時間上有點問題。根據以上各點內容的分析,我們認為亞彭(Apom)應是彭玉。
我們再來看一下其他承充澳門闈姓的華商情形。澳門細小,知名商人,屈指可數。但由於澳門闈姓等專營承充者常常採取股份合作形式,抛頭露面的只是個別人,處於幕後的,就很難把握。為便於理解,這裏要談一下,澳門專營承充制度問題。澳門的專營承充,一般是由數名商人集股而成。由一二商人出頭,簽訂承充合同後,不一定具體經營,而是採取分包形式,再發牌給人接充,層層分包。澳門的番攤館、闈姓廠等,大都採用此方式。這些領牌的具體經營者,按照一定比例,繳納規銀於承充商人。比如1884年何桂簽訂的續開合同是闈姓廠每賣出一百元闈姓票,交承充人十元規銀。49《澳門政府憲報》登載的1882年的闈姓合同第一款:闈姓承充人及經其承充所許准之人,獨可得發賣分派闈姓票,因此可以在澳門、氹仔、路環任其自己開設,或准人開設闈姓廠,限十間為額,以便發賣分派闈姓票。50 1884年也是十家。51也正是這個原因,所以澳門的很多番攤館、闈姓廠,澳門的世家大族一般通過佔有股份或開設分廠的形式,差不多都有涉足其間。如在1897年的澳門闈姓承充生意中,香港的李升(Li Sing)稱,此生意共分300股。自己佔80股,盧光裕(盧九侄)佔17股、何連旺佔40股、遊勉之佔30股、盧九佔43股、Lu Lau Shan和盧廉若(盧九子)佔60股、Anna Thereza Ferreira佔30股。52下面再看一個例子:澳門著名的闈姓廠公信和的前後轉手情況。《澳門政府憲報》上刊登的兩份承頂啟示。1893年3月18日(第11號):
啟者:永益堂用本銀五千元,承頂到澳門公信和闈姓廠字型大小、招牌、鋪底、家私等物,該鋪業主、按櫃、銀兩一切,由癸巳年元月初一日起,而公信和生意,歸本堂管理,仍用回公信和字型大小。他日生意盈虧,與公信和舊股東宗安堂、敬慎堂、五友堂、而隹堂、合成堂、新記堂、歐燦記等一概無涉。以前公信和如有股份合同,或有股份票部發出,均作廢紙。並揭項、借項、會項等項,與新承受人無涉。至於公信和未頂之前,所有出入賬項,歸回舊股人收支妥理。特此佈告。癸巳年元月二十日,永益堂謹白。53
1896年8月22日(第34號):
啟者:新三記公所等用本銀五千元,承頂到澳門公信和闈姓廠字型大小、招牌、錫字粒、鋪底、家私、雜物並該業主按櫃銀兩一切,由丙申年正月初一日起,該公信和生意歸本公所管理,仍用回公信和字型大小。日後生意盈虧,與公信和舊股東餘慶堂、永昌堂、應元堂等一概無涉。以前公信和如有股份合同,或有股份票部發出,均作廢紙。癸巳、甲午兩年賬項,歸回舊股人收支妥理。特此佈告。新三記公所等謹啟。54
由這兩則啟示,可見闈姓廠公信和並非一家所開,而且有多次轉手承頂的紀錄。
潘折中提到“奸民何貴、陳行、梁六、馮鳳韶”,我們根據前述的闈姓承充情況,可以將這些人一一對號。何貴,乃是第一屆澳門闈姓承充賭商人何老桂(Olo Quai)。梁六應是第二屆承充出現問題的Aloc(音近亞六)。陳行(彭玉麟等折中寫作陳恒)55則應是接替梁六的Chen Hang。馮鳳韶應是Fong Feng Chin。
何桂(貴),又稱何老桂。其子何連旺,又名何穗田,是近代澳門著名的商人,襄辦過《知新報》,與康有為、梁啟超等都有來往。《鏡海叢報》曾記載:
“何連旺,廣州順德人,其隸西洋籍之名曰廷光,賞有寶星,賜有榮銜,西洋人多以亞旺呼之。應於廣眾,情態甚謹。其捐候選道員之名曰仲殷,字穗田。父曰老桂,咸豐初元,來從海上,因得起家。其後承充闈姓番攤各餉,積財產至百萬。次子即連旺”。56
其中透露,何桂由承充闈姓番攤等,積財近百萬。何桂最初是以承充闈姓起家。但毫無疑問,只辦了一屆闈姓,就如此起家,讓人難以置信。根據後期澳葡政府檔案中的闈姓材料分析,以及澳門闈姓經營的特點,何家應始終都有參與。如在澳門政府檔案中,1884年10月25日,何桂代表舊闈姓廠,與新承充人黃成興簽訂前後交接合同。“俾得該舊闈姓廠開張並續開,以便計數,我何桂代各廠應允所有章程。”57所以説,何桂家族58可能一直有經營闈姓的情形。前面提到的王祿、陳六,以及彭玉,可能在某個時期都是如此。比如彭玉,可能就佔有股份。潘折雲其:“抽取經費入己,積有鉅資”。
馮鳳韶,係澳門泰和銀店股東,有子馮夢川、馮寶川。59
王祿,又稱王六。其子王棣,又稱王弟(帝)或王亞帝。蘇沙時期,在澳門南灣地區填海而成的南環,統一規劃,建成街道。60即現在澳門的河邊新街,係由王祿負責。也是粤港澳地區第一座劇院——清平劇院的建設者和業主,近代澳門著名的華商之一。
陳行、梁六等人待考。
註釋:
*暨南大學港澳歷史文化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1 闈姓的具體內容、產生時間和原因等問題,可參見拙文《闈姓考原》,載於《暨南史學》第2輯(待刊),2003年。
2 Provinciade Macau Relatoriodo Governo 1911,Boletimde Receitas,Macau:Imprensa Nacional,1912,p.16。
3 (葡)施白蒂著,姚京明譯:《澳門編年史(19世紀)》,澳門:澳門基金會,1998 年,第243—244頁。參見(葡)徐薩斯(Montalto deJesus)著,黃鴻釗、李保平譯:《歷史上的澳門》,澳門,澳門基金會,2000年,第268頁。
4 中文版《不列顛百科全書》,“Lottery”條。
5 “Lotaria”in Enciclopédia Luso-Brasileira de Cultura,Editorial Verbo,Lisboa,Sept 1980.
6 J.J.Silva,“Loterias”in Repertorio Alphabetico e Chronologico Indice Remissivo da Legislção Ultramarina,Lisboa:TYP.J.F.Pinheiro,1904,p.183.
7 仁慈堂彩票1835—1871年銷售情形,見COTA:AH/SCM/029。MIC:A0312,澳門歷史檔案館。
8 “嬰堂設有白鴿票四千條出賣。每條取銀貳元,共成銀八千元,為抽用行衰矜所用。此票分為四起。每起該票壹千條,均照式樣如左:一條中式銀五百元,一條中式銀二百元,兩條每條中式銀一百元共二百元,三條每條中五十元共一百五十元,八條每條中廿五元共二百元,三十條每條中五元共一百五十元,七十五條每條中四元共銀三百元。中式票一百二十條,不中白票八百八十條,二共票一千條。一扣用銀三百元,中式銀一千七百元,二共銀二千元。賣票自本洋月二十日起,開票四次,即每起一次。首起在番人本年十二月十九沙麻度日(註:葡語,星期六)開。次起在番人明年三月十九日沙麻度開,三起在番人明年六月廿一爹沙日(註:葡語,星期二)開,四起在番人明年九月二十爹沙日開。每起票一日開全,賣此票議開第一起,始賣第二起,以此次第清款。1863年十月初八日育嬰堂票式。”COTA:AH/SCM/029。MIC:A0312,澳門歷史檔案館。
9 香山知縣彭昭麟為查究蕃商開標聚賭事下理事官諭(嘉慶十年三月初七日,1805 年4月6日)。“香山縣(正堂)(彭),(諭夷目唩)嚟哆知悉:照得本縣訪聞該處夷人聚集番商開標,民人被惑投銀買標情事。查澳門為華夷雜處之地,防察更宜嚴緊。該夷人如果有聚眾開標,民人被惑聚集買標,均幹例禁。本縣因公晉(省),尚未(查)確(虛)實。除移戎廳查(禁訪)拿(外),(合諭飭)覆。諭到該夷目,刻即查明,該(夷人)如有聚集開標,立即禁止,確切稟複。倘敢抗違不遵,仍有聚眾開標情事,本縣訪實,定即具稟大憲查拿嚴辦。如無亦即據實稟複。該夷目有彈壓之責,務須嚴諭各夷人遵守安(業),不(得任)其滋事。未便。火速。特諭。嘉慶十年三月初七日諭”。見劉芳編、章文欽校:《清代漢文檔案彙編》,澳門:澳門基金會,1998年3月,第842號。
10 “Flora Macaense ou Jardim do Almeida”,載於《澳門政府憲報》1857年6月27日,第36號。“此白鴿票八月中即開,共六千條,三千條已賣出。中第一,得花園一個。如不要花園,則受銀一千大元亦可。若中至末白紙,則取銀六百大元。”
11 《白鴿票》,載於(清)丁柔克:《柳弧》卷4,中華書局,2002年8月,第285頁。
12 “Journal of Occurrences”,in The Chinese Repository,Vol XVⅢ,Dec 1849,p.663.
13 《賭風大熾》,載於《申報》1878年5月18日。
14 (荷)包樂史(Leonard Blussé)、吳鳳斌:《吧城公館檔案研究—18世紀末吧達維亞唐人社會》,廈門大學出版社,2002年8月版,第113—115頁。
15 《賭館和生堂廠規限》,載於《清代澳門漢文檔案彙編》,第119號。
16 當時粤東地區白鴿票盛行,比如地近澳門的香山地區,香山石岐人黃承謙(字以受,號益齋,道光己亥科舉人,內閣中書)。著有《觀自養齋詩鈔》(有道光24年甲辰天中節序)目睹石歧城廂內外遍佈白鴿票等各類賭博,曾寫下了“雜感”詩四首,其中一首是寫番攤、白鴿票的,詩如下:“梟盧雉犢塞,烏曹始造博。格五與雙六,樗蒲骰子落。歌奴葉茂連,戲愛葉子樂。選佛與選仙,選采圖交錯。古人諸博具,不為適情卻,官府藉盟歡,士庶恆相約。即今煽賭風,固已屬輕薄。擲錢仿意錢,久為世人虐。富向季倫抽,貧亦長卿掠。禍雖遍市廛,剝未到閨閣。不聞小兒女,並傾囊與橐。胡為以鳥名?白鴿肆呑嚼(原註:開廠聚賭名白鴿廠)。始尚翔鄉間,近竟集城郭。有如張網羅,舉國幾若狂(原註:各縣皆有)。勿使群飛鳴,亟須援弓繳。不見一枝棲,欣然有所托”。《雜感三》卷1,第7頁。
17 “從1845年12月到1846年4月,澳門的公務人員都未領到薪金。孤兒院、教堂、修道院也都領不到應得的救濟金”。見Manue Teixeira,Galeria demacaenses Ilustres do Seculo XIX,Macau: Imprensa Nacional,1942,p.211.
18 A.da Silva Rego,O Ultramar Português no Século XIX,XXIX,Macau:AgênciaGeral do Ultramar,Lisboa,1966,p.364.
19 Luís Quental,O Fantan em Macau no o Século XIX,em Macau,Agosto 1992,p.85.該文詳細論述了澳門番攤承餉的早期情形,有承充商人和承充餉銀的具體記錄。
20 (葡)施白蒂(Beatriz Basto da Silva):《澳門編年史(19世紀)》,澳門:澳門基金會,1998年3月,第102頁。
21 《澳門政府憲報》1851年7月19日,第35號。夜冷係葡文“Leilão”之音譯,意為拍賣。
22 《廣東巡撫郭嵩燾為委員赴澳查明各項事宜並由驛附呈事致總理衙門函》,同治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1865年1月19日)。載於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澳門基金會、暨南大學古籍所合編:《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彙編》檔案卷,第2冊,人民出版社,1999年12月,第756頁。
23 《記名道府翰林院檢討潘仕釗奏請變通挽回鉅款以濟要需折》,載於《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彙編》檔案卷,第3冊,第181頁。
24 《易言(三十六編本)·論税務》,載於夏東元編:《鄭觀應集上冊》,第70 頁。
25 同上,《易言(三十六編本)》,《序》,第62頁和《自序》第65頁。“花朝日”,一般指農曆二月十五日。另根據夏東元教授的考證,《易言》光緒元年作就,頗存疑問。見《鄭觀應傳》修訂本,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85年11月版,第18頁。
26 COTA:AHU-ACL-SEMU-DGU-005,A-N.º 1。Cx.0042,(1873年),葡萄牙海外歷史檔案館,文件是屬於Administracão da Fazenda,內容為:Concessão da Lotaria“Vae Seng”,“Termo do exclusivo de Vae Seng”。
27 COTA:AHU-ACL-SEMU-DGU-005,A-N.º 2。Cx.0042,(1873年),葡萄牙海外歷史檔案館。
28 “Vae Seng”in O Correio Macaense,(170),2l Dez.1886,p.1。
29 參見《論闈姓》,載於《申報》1875年7月23日,第1頁。
30 《闈姓與白鴿票》,載於魯言等:《賭在香港》,深圳:海天出版社,1996年12月版,第26頁。
31 COTA:AHU-ACL-SEMU-DGU-005,A-N.º 2。Cx.0042,(1873年),葡萄牙海外歷史檔案館。
32 COTA:AHU-ACL-SEMU-DGU-005,B-N.º 3。Cx.0042,(1873年),葡萄牙海外歷史檔案館。
33 魯言:《香港賭博史》,香港:廣角鏡出版社,l978年10月版,第25—28頁。
34 《論廣東闈姓業行禁絕事》,載於《申報》1874年5月27日,第1頁。
35 COTA:AHU-ACL-SEMU-DGU-005,B-N.°4。Cx.0042,(1873年),葡萄牙海外歷史檔案館。
36 COTA:AHU-ACL-SEMU-DGU-005,C-N.°2。Cx.0042,(1873年),葡萄牙海外歷史檔案館。
37 COTA:AHU-ACL-SEMU-DGU-005,C-N.º 1。Cx.0042,(1873年),葡萄牙海外歷史檔案館。
38 COTA:AHU-ACL-SEMU-DGU-005,E-N.º 1、2。Cx.0042,(1873年),葡萄牙海外歷史檔案館。
39 COTA:AHU-ACL-SEMU-DGU-005,F-N.º 2、3、4。Cx.0042,(1873年),葡萄牙海外歷史檔案館。
40 COTA:AHU-ACL-SEMU-DGU-005,J-N.º 3。Cx.0042,(1873年),葡萄牙海外歷史檔案館。
41 在氹仔和路環的闈姓承充繳餉情形,參見以下各期《澳門政府憲報》的《Balancete da Caixa Geral da Provincia(結算表)》。1872年12月7日,第50 號,在氹仔。1873年6月7日,第23號,在路環。1874年9月5日,第36號,在氹仔。均是750元,應能推測為同一承充人。
42 《論粤東闈姓事》,載於《申報》1873年3月27日,第1頁。
43 《記名道府翰林院檢討潘仕釗奏請變通挽回鉅款以濟要需折》,載於《明清時期澳門問題檔案文獻彙編》檔案卷,第3冊,第181頁。
44 (清)楊霽修、陳蘭彬等纂:《高州府志》卷39,人物十二,列傳,光緒十六年刊本,第54頁。
45 “大清兵部尚書兩廣總督瑞麟為照清查覆事。照得粤東沿海等處,洋藥厘金,每多走私。查洋藥來自各國,屯集於香港澳門。本部堂現擬於香港澳門附近海口,擇要設立總廠,派委署大鵬協彭玉,會同文武員弁抽收洋藥厘金。……現派彭副將前來與貴大臣面訂辦理,務希酌定見覆,以便開辦,為此照會。順候時祉。須至照會者,右照會西洋欽差大臣澳門總督阿。同治七年二月初六日。”見Imressão Confidencial e Reservada de Documentos Respeitantes á Península de Macau e Suas Dependências,Macau: Imprensa Nacional,Junho de 1909,p.2。
46 光緒元年十月二十六日,《粤副將彭玉稟兩廣總督“稟複赴香澳與各商妥議移關報税一事”》,載於台灣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澳門專檔》一,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出版,1996年,第621頁。
47 《兵六·水師》,載於《清史稿》卷135,志一百十。
48 彭玉與港澳奸商有來往的事實,還有:“光緒八年十二月十六日有人奏,洋藥進口收税,必須嚴密制防,方可廓清弊竇。廣東瓊州鎮總兵彭玉,久任緝私,專以賣放侵漁為事,積資巨萬,物議沸騰,請飭查辦。著曾國荃確切查明,據實參奏”。又“九年五月二十五日因病出缺”。見《清德宗光緒實錄》卷157,第205頁;卷163,第300頁。
49 COTA:AH/F/433,p.29。MIC:A0589,澳門歷史檔案館。
50 《澳門政府憲報》1882年6月6日(第22號第2附報)。
51 1884年闈姓合同第1款:“開設票廠以十間為額,獨承充人得賣闈姓票”。COTA:AH/F/423,p.57。MIC:A0586,澳門歷史檔案館。
52 Ngau Foc U Tong,Acção de Prestção de Contas da Sociedade San-Sam-Ki,Macau:Typographia de“O Lusitano”,1900,p.29。
53 《澳門政府憲報》1893年3月18日(第11號)。
54 《澳門政府憲報》1896年8月22日(第34號)。
55 《遵旨籌議闈姓利害請暫弛禁以塞漏巵折》,載於《彭剛直公奏稿》,卷4,光緒十七年刊本,第3頁。
56 《鏡海叢報》第2年第10號(1894年9月26日)聲吿。
57 COTA:AH/F/433,p.29。MIC:A0589,澳門歷史檔案館。
58 何桂,又稱何老桂。1872年澳門闈姓承充人。一直有經營闈姓子廠的紀錄。先後在澳門承充多項專營生意。1873年、1874年、1875年、1876年和1877年賣鹽生意。1875年、1876年、1877年澳門煮賣鴉片煙生意,1875年白鴒票,1876 —1878年氹仔煮賣鴉片及番攤生意,1876年澳門番攤。其後的生意多由其子何連旺、何連勝承充(COTA:AH/F/422。MIC:A0585,澳門歷史檔案館)。1881年6月2日,獲葡萄牙耶穌降生寶星(《澳門政府憲報》1881年8月6日第32號)。1888年身故(《澳門政府憲報》1888年12月13日第50號)。何桂家族具體情況可參考湯開建:《晚清澳門華人巨商何廷光家族事跡考述》(待刊稿)。
59 《澳門政府憲報》1908年3月21日(第12號)。
60 施白蒂:《澳門編年史(19世紀)》,澳門:澳門基金會,1998年3月,第17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