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兩制”理論淵源探析
楊允中*
江澤民在中共十六大政治報吿中説:“香港和澳門回歸祖國,豐富了一國兩制’的理論和實踐。事實證明,‘一國兩制’方針是正確的,具有強大的生命力。我們將堅定不移地實行這一方針,嚴格按照《香港基本法》和《澳門基本法》辦事,全力支持香港和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的工作,廣泛團結港澳各界人士,共同維護和促進香港和澳門的繁榮、穩定和發展。”
“一國兩制”是鄧小平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政府以和平方式順利解決歷史遺留下來的香港、澳門問題的指導方針,是制定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確保特區穩定和繁榮發展的理論基礎。“一國兩制”是個全新的理論體系,也是個全新的發展模式,對“一國兩制”的探索、研究已經成為當今法學、政治學以至社會學、經濟學等諸多學科共同面對的嶄新課題。本文謹就“一國兩制”何以產生在中國、何以產生在當代的一些歷史淵源,作一初步探討。
一、和平外交——新中國成功面最大的活動領域
在長達一個半世紀的探索追求過程中,中國人民的奮鬥目標不外有兩項:一是民族獨立、國家統一,即結束挨打受欺的地位;二是強盛中興、共同富裕,即吿別挨餓受窮的命運。這兩項目標既是互為條件、又是互為因果的:不推倒三座大山、不推倒舊的統治制度、不實現民族獨立和國家統一,國家的繁榮富強、人民的共同富裕就沒有前提、就無從談起;國家經濟實力、綜合國力不夠,人民大眾不能迅速走向富裕之路,也就談不上真正的獨立、真正的自主、真正的當家作主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1949年的成立,標誌着中華民族新的歷史時代的啟動,共和國在成長道路上邁出的步伐是堅定的、充滿自信的。儘管在一段時間內走了一段彎路,這與反封建的不徹底性和運行機制的不完善性有頗大關係,但即使在當時的環境下,有些領域的工作仍然是成績巨大的,新中國的外交工作就是其中之一。
新中國奉行獨立自主交外、和平外交、人民外交和開放外交,半個多世紀來取得了巨大成功。前期集中體現了毛澤東的大成智慧和周恩來的超群智慧,後期則集中體現了鄧小平的卓越智慧。20世紀50年代初由周恩來代表的中國政府推出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標誌着中國外交理論與實踐逐步達到爐火純青的地步。因此,即使在“文革”那樣特殊的年代,外交事務依然有所發展、有所突破。20世紀50至70年代,由於歷史原因,國家對外開放程度不高,但周恩來本人和他主管的外交部門卻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活動空間,爭取一切可以爭取到的朋友,積極主動、見縫插針地推進國際反帝統一戰線,把美國對中國的孤立變成中國對美國的反孤立。70年代初,中國在聯合國合法席位得到恢復和隨後尼克松訪華,是最有代表性的兩大外交成果。
在東西方幾百年交往中,一個越來越得到普遍接受的成熟取向是:面對多元化多主體的不同理念、不同價值觀的爭辯對立,要設法尋求、認同、擴大共同點,也要設法擱置、淡化、化解不同點;要設法找到平衡點,也要防止衝突、矛盾的激化。説周恩來是推進這種求同存異的理性化行動,為人類當代思維提供深刻啟迪的大師,是非常恰當的。從1950年9月30日預示中國人民將進行抗美援朝、保家衛國的鏗鏘有力、義正詞嚴的聲明:“中國人民決不能容忍外國的侵略,也決不能聽任帝國主義者對自己的鄰人肆行侵略而置之不理”,到中蘇美英法五大國日內瓦會議,從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推出到萬隆亞非會議求同存異講話的發表,從中日、中美之間民間外交的推動到尼克松訪華,中美簽署被譽為“周恩來外交風格”的各自表述形式的中美上海公報,周恩來的名字和中國國際地位提升直接連在一起。新中國外交活動的成功,標誌着中華民族傳統智慧達到前所未有的成熟高度;周恩來外交理論的全面、深刻與其實踐的堅定、務實,是國際關係史和外交史上罕見的,正如錢其琛所説:“周恩來的外交實踐可説是新中國外交史的縮影。稱周恩來同志為新中國外交的創始人、奠基者,他是當之無愧的。”1
1949年4月22日,周恩來在一次報吿中指出:“過去在清政府、北洋軍閥和國民黨反動派統治的三個時期中,都是怯懦的賣國的外交,向帝國主義屈膝叩頭、喪權辱國的事情不計其數,今天是我們清算的時候了。”稍後,周恩來在部署中國外交工作時又指出:“清朝的西太后,北洋政府的袁世凱,國民黨的蔣介石,哪一個不是跪倒在地上辦外交呢?中國一百年來的外交史是一部屈辱的外交史。我們不學他們。”2
只有堅持獨立自立的外交立場、外交傳統和外交風格,才能確保新中國的聲音在國際事務上受到尊重,才能使中國的主權不受任何形式的損害。早在建國初期,針對一些人對“一邊倒”的機械式理解,周恩來即指出,“一邊倒”並非倒向某一國,而是倒向社會主義、新民主主義和進步人類的一邊,意味着在政治上必須同社會主義陣營的國家團結起來;“倒”並非倒在人家懷裏,也並非依賴人家,而是指在外交方面所必須採取的基本態度和基本立場。他指出,“一邊倒”的實質就是國際統一戰線,明確反對甚麼,聯合甚麼。對兄弟國家戰略上是要聯合,但戰術上不能沒有批評;對帝國主義國家戰略上是要反對,但戰術上有時在個別問題上是可以聯合的。不能理解為無條件地倒向蘇聯一邊,或是與美國的絕對對抗。3 50年代中期,周恩來又指出,就社會制度來説,我們走社會主義道路,不走資本主義道路,在這個問題上是沒有中間道路的。但是講到國際關係,就不能簡單地説,社會主義國家甚麼都好,非社會主義國家甚麼都不好,把兩個世界搞成鐵板兩塊,互不來往,互相攻擊,那就不是和平共處了,就會推動戰爭。這樣就是製造國際緊張局勢,不是緩和國際局勢了。這樣對我們是不利的。4
在50年代東西方對立最嚴峻的日子裏,周恩來在日內瓦會議期間便指出:我們應該爭取日內瓦會議成功,我們應該通過談判而不是通過戰場來解決我們和西方國家之間的爭論。我們之間已經打了很久了,我們應該停下來談判。5周恩來説:“為甚麼不能談呢?談一談嘛,我們彼此都通過談判贏得一段和平相處的和平時期,我們都在和平時期發展生產。到頭來看誰發展得更快、更好,這樣才説明問題嘛。”6周恩來又説:“如果我們對社會主義充滿信心,我們就應該這樣做。要把世界對抗變為世界和平。美國還是一個很強大的國家,與其對抗,不如和平共處,雙方在經濟建設上搞競賽,最終地來解決誰為優劣的問題。在這個過程中,西方會搞和平演變。但是只要我們的經濟建設搞好了,我們也可以反演變嘛。”7
當時的周恩來就認為:東西方兩大體系、兩大陣營裏都有大國和小國,採取甚麼樣的社會制度是各國人民自己的選擇,別國不能干涉,干涉也不會有好結果,而應該在和平共處的國際環境中,由社會實踐來考驗哪一種社會制度更為優越,給人民提供選擇的機會。正是基於對這個問題的深思熟慮,周恩來關於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思想也就逐步趨於成熟,並發展成為指導國際事務的系統理論。
18世紀80年代法國向世界貢獻一個至今仍引以為榮的人權理念,“自由、平等、博愛”成為摧毀封建制度的一面大旗。曾經在人權理念產生之後的一個半世紀裏,中國雖然在哲學理念、經濟發展、文化演進等方面都一度落後,但就在國家積弱積貧、被受欺凌的年代,不少仁人志士仍在認真思索救國救民之道。經五四運動洗禮的中國,年輕一代中曾有一大批前赴法國巴黎等地勤工儉學,他們當中的兩個佼佼者周恩來、鄧小平作為新中國主要的領導成員,先後於50年代和80年代提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和“一國兩制”的構想。這兩個互相聯繫、前後有歷史淵源、具劃時代意義的理念,已為幾十年來和當前現實發展所驗證、所認同,它們隨着中國國力增強、發言權增多之後產生更大的震撼和影響,絕不會令人感到驚奇。
二、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中國傳統智慧的集中體現
1953年12月31日,周恩來接見出席中印兩國政府談判印方代表團成員時,首次提出了著名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他説:新中國成立後就確立了處理中印兩國關係的原則,那就是互相尊重領土主權、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處的原則。這五項原則得到了印方的贊同,正式寫進了1954年4月29日雙方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印度共和國關於中國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間的通商和交通協定》,成為指導兩國關係的基本準則,接着又被寫進中印兩國和中緬兩國總理的聯合公報中,從此第一次被賦予國際法的含義。“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根本出發點是:國家不分大小、強弱、富貧,不論社會制度、意識形態、文化傳統和發展道路的異同,應該一律平等、互相尊重、友好協商、互利合作、求同存異、和睦相處,反對一切形式的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以維護世界和平,促進人類進步。”8這五項原則已成為當前解決國際關係的一項公認的基本準則,受到越來越多的認同和尊重,也必將繼續指導國際關係沿着正常的軌道發展。
1954年4月19日,全球輿論的關注點被聚焦在印尼萬隆,29個亞非國家首腦在那裏舉行了第一次亞非國家會議,為了撥正會議的航向,周恩來發表了“出色的、和解的、表現了民主精神”的著名演講。他説:“中國代表團是來求團結而不是來吵架的。我們共產黨人從不諱言我們相信共產主義和認為社會主義制度是好的。但是在這個會議上用不着來宣傳個人的思想意識和各國的政治制度。”“中國代表團是來求同而不是來立異的。在我們中間有無求同的基礎呢?有的。那就是亞非絕大多數國家和人民自近代以來都曾經受過,並且現在仍在受着殖民主義所造成的災難和痛苦。這是我們大家都承認的。從解除殖民主義痛苦和災難中找共同基礎,我們就很容易互相瞭解和尊重、互相同情和支持,而不是互相疑慮和恐懼、互相排斥和對立。”9周恩來關於求同存異思想的簡短發言取得了巨大成功,坦誠真摯的話語、嚴謹而深刻的邏輯思維,打動了各國代表,也征服了在場的新聞媒體,一下子使新中國的國際形象大大提高,也使他本人成了會議無可爭議的主角和明星。“求同不模糊界線,存異不放棄鬥爭,在尖鋭的矛盾中求同,在適當的條件下存異,體現了中國處理國際關係的政策原則,也體現了周恩來高超的外交藝術。外交的目的是為了推進國家之間的關係,爭取和平合作。世界各國政治制度、意識形態各有不同,很難一致起來,為了在地球上一起生存,就應該撇開不同的意識形態、不同的國家制度去找共同點,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就是這樣的共同點。”10
1972年2月28日,中美上海公報的發表,是國際外交史上的嶄新一頁。尼克松的到訪被譽為“改變世界的一週”,東西方兩大國“20多年來的第一次握手”,不僅顯示出新中國開始全面走向世界,而且也表現了周恩來的外交藝術取得又一次的成功。關於台灣問題,在公報中,中國方面重申自己的立場:“台灣問題是阻礙中美兩國關係正常化的關鍵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的一個省,解放台灣是中國內政,別國無權干涉;全部美軍必須從台灣撤走。堅決反對任何製造‘一中一台’、‘兩個中國’、‘台灣獨立’和鼓吹‘台灣地位未定’的活動。”美國方面聲明:“美國認識到,在台灣海峽兩邊的所有中國人都認為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美國政府對這一立場不提出異議,並重申它對由中國人自己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關心。考慮到這一前景,它確認從台灣撤出全部美國武裝力量和軍事設施的最後目標。在此期間,它將隨着這個地區緊張局勢的緩和逐步減少它在台灣的武裝力量和軍事設施。”
這種採取分別表明各自立場的別具一格的獨特做法,是基於求同存異、互相尊重的理念,它是周恩來外交藝術的一個創造,也是中外外交史上的創造。周恩來在會議中所表現的堅定的原則性和充分説理的談話方式,令談判對手尼克松和基辛格十分欽佩。他們在回憶錄中稱讚:周恩來是世界罕見的、偉大的政治家和外交家。基辛格説:“周恩來對哲學的論證、歷史的分析、策略的試探和輕鬆的巧辯無不運用自如,對事實的掌握,特別是對美國情況的瞭解,十分驚人。”尼克松説:“周恩來是當代最有才幹的外交家之一”,他認為中美關係正常化時代的到來,中美外交上的突破,“首功應該歸於一個人,就是周恩來。”11
“周恩來外交思想的基本方面,不僅為新中國的外交政策和外交學奠定了理論基礎,形成了總體框架,而且也為80年代我國外交政策的調整提供了重要依據。從縱向來看,周恩來外交思想與舊中國的外交思想根本不同,他的外交思想是中國近、現代進步的國際政治及外交思想歷史的邏輯的發展,是站在時代前列的首創;從橫向來看,周恩來的外交思想同資產階級的外交思想有着本質區別,與前蘇聯的外交思想也有很大的差異,他的外交思想具有中華民族的傳統和中國特色。”12
到鄧小平時代及其以後的20多年間,中國的和平外交、開放外交、雙贏外交又取得一次又一次新的突破,中華人民共和國越來越成為全球發展的一個動力來源,越來越被推到國際舞台的中央。2000年9月上旬發自紐約聯合國總部的一張千年首腦會議的新聞照片耐人尋味,這是聯合國成立55年來首次也是唯一一次5個常任理事國首腦會議。在這幅照片中,站在中央的是來自東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在其左方依次序是美國總統克林頓和英國首相布萊爾,在其右方依次序是法國總統希拉克和俄羅斯總統普京。上述5位大國領導人中,江澤民是唯一來自亞洲“一個非白種人的民族”、來自一個迅速崛起中的東方大國。但同55年前羅斯福所説的不同,中國已不再是“四大國中一個禮貌性成員”,不再是“一個無足輕重的配角”,而是這次重要國際會議的發起者;江澤民主席在會議上推出的5個常任理事國應遵循的“相互尊重、平等相待;擴大共識、求同存異;加強溝通、密切協調;顧全大局、促進合作”原則,則成為會議的主調基調。中國在亞太經合組織中地位的凸顯、中國同東盟關係的加強、中國同歐洲之間、同非洲之間合作的增強,中國領導人同五大洲眾多國家首腦的互訪,特別是中國近年相繼同10多個鄰國妥善地改善了雙邊關係。2001年7月中國同俄羅斯簽署了《睦鄰友好合作條約》;2001 年5月中國同俄羅斯及中亞哈、吉、塔、烏四國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宣言》,貫徹這些外交文件中“不結盟、不對抗、不針對第三國”的新型國際關係原則,表明當代中國外交確確實實步入了前所未有的理性化、成熟化階段。中國不僅以充滿魅力的形象融入國際社會,而且更以令人尊重的形象走上國際政治舞台的中央。儘管成就是有目共睹的、值得慶幸的,但保持清醒自律還是時刻不能放鬆的。因為世界秩序還遠不公正,歷史遺留的問題還有很多,中國面臨的是新時代新形勢的全面挑戰。
“上朔到羅馬時代,從那時直到1989年之前,2000年來都是一個強國和多數弱國,手段和目的都是相同的,目的都是為了資源、財富,武力是共同的手段。到了20世紀,手段有所變化,加上了一些口號作為藉口,作為一種達到目的的‘橋樑’,但是目的還是一樣的。”“對於每次爭端的出現,如果我們總是感到要有一個贏者或輸者的話,總是要有一個落後的、醜惡的角色的話,就表明我們目前並非處在多極化的階段——多極化世界的問題解決方式不應該是這樣的。”13總之,主張互相尊重主權、平等互利、互通有無、求同存異、和平共處、多體共贏的嶄新理念,既是推行新型外交事務的指導原則,又是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最佳出發點,這些原則既是古老中華文明、東方文明在新形勢下的昇華與晶化,又是現代理性思維的集中體現。
三、“一綱四目”——“一國兩制”思維的初始胚基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立,不僅標誌着中國歷史上、中華民族歷史上一個前所未有的大統一、大團圓局面的出現,而且也標誌着這條東方巨龍的甦醒必然伴隨着東方哲學、東方思維的價值再現。在佔全球人類1/5的中華民族面前,新的奮鬥目標更加輝煌、更加偉大。本來要把一窮二白、千瘡百孔的國家建設好,讓世世代代在貧困、疾病、愚昧、落後邊緣掙扎的同胞逐步過上像樣的日子,讓站起來的中國人更快地富起來,這是壓倒一切的中心任務。遺憾的是,在戰爭破壞的經濟尚未恢復的情況下,國際上又有人把戰爭強加在中國人的頭上,為了應付家國興衰的戰爭,中國人民又耗盡了有限的資源和寶貴的數年時間。戰爭打贏了,但戰爭的後遺症卻拖了半個多世紀——台灣問題因美國的軍事干預而變得複雜化。與其他相關問題一樣,解決台灣問題和香港、澳門問題有其相似相近的一面,具有很大的挑戰性,是考驗中國領導人智慧的一大難題。
本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初的1950年,就已把解放台灣等地列為當年要完成的任務,為此還成立了以粟裕為總指揮前線指揮部,部署了50萬大軍隨時待命。14由於朝鮮戰爭爆發以及美軍第七艦隊入駐台灣,使台灣形勢複雜化,使得本來是中國內戰遺留下來的問題帶有國際化性質,即由一個國內問題變成國內加國際兩個問題:大陸和台灣之間的統一關係是國內問題,絕不能國際化,不容美國和其他任何國家插手;中國同美國在台灣問題上的關係又是國際問題,不能簡單化,按國內問題處理。正是美國的干預和插手,導致海峽兩岸的統一問題拖了半個世紀直到今日仍未解決。
中國在國際上倡導和平共處五項原則,與推進和平外交相適應,20世紀50年代在堅持“一個中國”的大原則、大前提之下,解決台灣問題的構想實現了兩個歷史性轉變:一是由“一定要解放台灣”,武力解放台灣,到和平統一台灣的轉變;二是由實行同大陸一樣的制度到保留原有制度、原有體制、原有人事的高度自治模式轉變。以毛澤東、周恩來為代表的中共最高決策層,在堅持“一個中國”思想的基礎上,準備以武力統一中國的同時,也從未放棄政治解決台灣問題的努力;不僅通過一切可行途徑促進台灣問題的盡早解決,而且越來越清晰地鈎劃出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早期科學構思。
50年代中,作為國家最高決策人,毛澤東就和平解放台灣表示:“我們都是中國人,三十六計,和為上計。”1956年4月,毛澤東又提出了以和為貴,愛國一家,愛國不分先後,以誠相見,來去自由等原則。毛澤東還提出過要與台灣國民黨實行第三次國共合作,説“我們同蔣介石也是這樣的微妙的關係。我們要同他恢復友好和合作的關係。我們過去合作過兩回,為甚麼不能合作三回呢?”15 1958年10月,毛澤東説:“中國人的事只能由我們中國人自己解決,一時解決不好,可從長商議,我們兩黨間的事情很好辦”。1959年2月,毛澤東指出,台灣是蔣介石當總統好,還是胡適好,還是陳誠好?還是蔣介石好。但是國際活動場合,有他我們就不去,至於當總統還是他好……10年、20年會起變化,給他飯吃,可以給他一點兵,讓他去搞特務,搞三民主義,歷史上凡是不應當否定的,都要恰當地估計,不能否定一切。稍後,毛澤東在會見新加坡《南洋商報》記者時又進一步表示,台灣如果回歸祖國,他們可以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來了大陸就是大貢獻,把枝同大陸連起來,根還是他的,他可以搞他的一套,軍隊可以保存,我不壓迫他裁軍,不要他簡政,讓他搞三民主義。16
毛澤東還表示,只要台灣斷絕與美國的關係,與大陸和平統一,大陸方面對台灣也將採取靈活措施,“一切都可以照舊”,台灣可以實行三民主義,可以同大陸通商,大陸實行社會主義,雙方都不要相互派特務去破壞對方,這些可以通過雙方達成協議來解決。毛澤東在1961年6月指出:“如果台灣不作為一個國家,沒有中央政府,它歸還中國,那麼台灣的社會制度問題也可以留待以後談。我們容許台灣保持原來的社會制度,等台灣人民自己來解決這個問題。”17
在毛澤東構想的基礎上,周恩來長期以來全面深化、全面推進這一系列構想的實踐,為後來鄧小平“一國兩制”理論的定型作了大量奠基工作。1950年3月,毛澤東親自讓張治中出面做和平解放台灣的工作:“先生現正從事之工作極為重要,尚希刻意經營,藉收成效。”18同期,周恩來就曾通過龍雲的兒子龍繩武給國民黨帶去了願意和談的信息。1950年6月1日,蔣介石也派李次白秘密前往大陸,試探國共和談的可能。雖然由於當時條件還不成熟,李次白此行沒有取得實質性成效,但這卻是兩岸接觸的開端。19 1954年8月12日,周恩來代表中共中央明確提出對台工作的方針:“凡願從台灣回到祖國的,我們是既往不咎。”20
1955年4月周恩來指出:如果美軍撤退,我們是可能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灣的,如蔣介石接受,我們歡迎他派代表來北京談判。“只要蔣介石同意中國的和平統一,同意和平解放台灣,並且派代表來京談判,我們相信即使蔣介石本人中國人民也可以寬恕他。但蔣介石必須承認中央人民政府,不能自稱代表中國。”21 5月13日,周恩來在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上首次提出:“中國人民解放台灣有兩個可能方式,即戰爭的方式和和平的方式,中國人民願意在可能的條件下,爭取以和平的方式解放台灣。”周恩來的報吿,標誌着中國政府根據當時歷史條件制定的新戰略方針的開始。同年7月30日,周恩來指出:“只要美國不干涉中國內政,和平解放台灣的可能性將會繼續增長,如果可能的話,中國政府願意和台灣地方的負責當局協商和平解決台灣的具體步驟。”22 1956年1月30日,周恩來在全國政協二屆二次會議上正式宣佈了對台灣問題的方針、政策,指出:“凡是願意走和平解放台灣道路的,不管任何人,也不管他們過去犯過多大罪過,中國人民都將寬大對待,不咎既往。凡是在和平解放台灣這個行動中立了功的,中國人民都將按照立功大小給以應得獎勵。”23他號召“為了團結一切愛國力量早日實現祖國的完全統一,我願意在這裏再一次宣佈,我們對於一切愛國的人們,不論他們參加愛國行列的先後,也不論他們過去犯了多大罪過,都本着‘愛國一家’的原則,採取既往不咎的態度,歡迎他們為和平解放台灣建立功勛。”24解放台灣的方式要力爭和平解決,同國民黨實行第三次合作的意願更為清晰明確。
1956年6月28日,周恩來代表中國政府宣佈:“我們願意同台灣當局協商和平解放台灣的具體步驟和條件,並且希望台灣當局在他們認為適當的時機,派遣代表到北京或其他適當的地點,同我們開始這種商談。”強調“祖國的大門對於所有愛國份子都永遠是敞開着的。任何一個中國人對於祖國統一的神聖事業都有權利和義務作出自己的貢獻。”25很明顯,爭取用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在中共領導層已形成共識並成為中央政府的一項基本方針政策。1956年7月16日,周恩來在接見台灣老報人曹聚仁時指出:“國民黨和共產黨合作兩次……為甚麼不可以第三次合作呢?台灣是內政问題,愛國一家。為甚麼不可以來合作建設呢?我們對台灣,決不是招降,而是要彼此商談,只要政權統一,其他都可以坐下來共同商量安排。”26曹先生為中共的真誠所感動,在隨後幾年裏共6次訪京,並將所見所聞及時傳遞到台北。1956年12月,周恩來指出:“蔣介石和他的集團是中國人,作為中國人,我們不願意看到中國人之間永久分裂。這是我們認為他們應該而且最後回到祖國來的原因,這也是我們為甚麼盡一切力量來促成台灣和平解放的原因。”周恩來表示:“如果台灣回到祖國懷抱,蔣介石就有了貢獻,他可以根據自己的願望留在中國任何地方。”當有記者問到是否給蔣介石一個部長職務時,周恩來説:“部長太低了”。27
海峽兩岸的接觸開始以特殊形式進行。同時,中共中央還給蔣介石寫了一封長信,周恩來用“局促車隅,三位一體,寥闊海天,不歸何待”表達了實現國家統一的迫切心情並提出了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一些具體辦法。蔣介石於1957年4月派曾任立法委員的宋宜山前往北京“考察”。周恩來熱情地招待了他,並代表中共提出:兩黨通過對等談判,實現和平統一。中共承諾兩岸統一後台灣成為中央政府統轄下的自治區,實行高度自治。台灣地區的政務仍歸蔣介石領導,共產黨不派人干預,而國民黨可派人到北京參加對全國政務的領導。據悉,宋宜山在北京住了兩週,回台後給蔣介石寫了一份1.5萬多字的長篇報吿,但蔣介石看後卻遲遲沒有作出反應。28 1958年周恩來説:“我們這一方針簡單講來就是要使台、澎、金、馬仍留在蔣手裏,不使之完全落到美國手裏。清朝統治階級的方針是‘寧予外人,不給家奴’,我們則是‘寧予家奴,不予外人’,因此,在這個問題上,我們和蔣找到了共同點,可以聯合起來,一致反對美國”。周恩來還提出了對台灣和談的一些具體設想,指出,如果台灣回歸祖國,“一切可以照舊,台灣將來是要實行社會主義的,但何時進行民主改革和社會主義改造,則要取得蔣先生的同意後再做,現在可以實行三民主義,可以同大陸通商,但是不要派特務來大陸破壤,我們也不派紅色特務去破壞他們,談好了還可以訂個協議公佈。”29
1960年7月,受中共委託,章士釗到香港向台灣高層轉達中共關於和談的信息。行前周恩來指出:“蔣目前的關鍵問題是名和利。利的問題,只要把台灣歸還祖國,國家是可以補助的。名的問題,當然不只在台灣,而在全國。榮譽職務很多,可以解決的,中共自有善處。既有台灣之實(權利),又有全國之名,不比只做台灣一個小頭而且美國遲早要換掉更好嗎?”30周恩來説:只要蔣介石一天守住台灣,不使它從中國分裂出去,那麼,我們就不改變目前對他們的關係,希望他們不要過這條界。31容忍台灣資本主義存在,隨時準備用特殊手段解決台灣問題,這既是基於外國勢力長期左右台灣政局的現實,也是思維靈活化的一種務實開放表現。1960年5月,毛澤東、周恩來提出了對台灣工作總方針:台灣寧可放在蔣介石手中,不能落在美國人手中。對蔣我們可以等待,解放台灣的任務不一定要我們這一代完成,可以留給下一代去做,要蔣現在過來也有困難,問題是要想辦法,逐步地創造條件。32周恩來對台灣的回歸的複雜性心中有數,他説,在台灣問題上,“急是無用的,我們這輩子如看不到解放台灣,下一代或再下一代總會看到的。我們只要播好種,把路開對了就行。”33
60年代初,周恩來多次重申台灣是中國的領土,不能成為美國佔領下的保護國,也不能搞兩個中國。在國共第三次合作問題上,他表現了堅定的原則性和靈活的策略性,並將毛澤東提出的許多重要原則,歸納、概括為有名的“一綱四目”。“‘一綱’即台灣回歸祖國。‘四目’是:(1)台灣回歸祖國後除外交必須統一於中央外,台灣的軍政大權、人事安排等悉委於蔣介石;(2)台灣所有軍政及經濟建設費用不足之數,悉由中央撥付;(3)台灣的社會改革可以從緩,必俟條件成熟並尊重蔣的意見,協商決定後進行;(4)雙方互約不派遣特務,不做破壞對方團結之舉。”這實際上提出了“一國兩制”的原始構想。34
四、“一國兩制”是兩岸統一的最佳方式
“到這時(20世紀60年代初),毛澤東和周恩來用‘一國兩制’解決台灣問題的想法有了進一步的發展。”35“中國共產黨第一代領導人有關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主張,是‘一國兩制’理論的思想來源和理論準備。”36這40年前形成的“一綱四目”,不僅成了20多年前鄧小平“一國兩制”理論的基礎,而且至今仍是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重要依據。40 多年之前,周恩來即以明確的語言托人轉吿陳誠:台灣歸還祖國以後可以行使更大的自治權利,除外交以外,軍隊、人事均可由台灣朋友自己來管。他説:“過去送去的信件雖然是一些朋友個人寫的,但政府是支持的,我們個人在政府中擔任的工作可以變更,但對台政策是不會變的。”37
“中共第一代領導集體從武力解放台灣的決策到最終形成以‘一綱四目’為核心的系統化、定型化的對台政策,體現出中共對台政策的深化,無疑對中共第二代領導集體確立‘一國兩制’基本國策起到奠基作用。”38如果就“一綱四目”政策與“一國兩制”基本國策加以對比,那麼,兩者之間的內在聯繫便一目了然:兩者都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國家必須實現統一,堅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當局是控制省級行政區域的地方政府或特區政府,反對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兩者都是針對和平解決台灣問題而提出的實施方案,強調爭取以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兩者都主張在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國家主體部分,其政府是中央政府,台灣當局是地方政府的前提下,台灣保留原有社會制度和軍隊,享有高度自治權;兩者都強調在聯合國和國際社會代表中國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台灣當局已不具有代表中國的資格,台灣問題完全是中國的內政,堅決反對任何將台灣問題“國際化”的陰謀,堅決維護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兩者都強調平等互信,維護民族大義,對後代、對歷史負責。因此,講“一綱四目”已經包含“一國兩制”基本國策的基本框架,是公正客觀的、符合歷史事實的。
“國家統一觀是中國共產黨制定對台戰略的基礎,是中國共產黨關於國家繼承原則、國家主權觀念、國家統一模式和國家統一途徑等實現國家統一大業的基本觀點的總和,直接決定着對台政策的基本內涵和策略手段的運用。‘一國兩制’基本國策與‘一綱四目’政策體現的國家統一觀,基本原則上是一致的。”39
在台灣與大陸即海峽兩岸走向和解、和平的過程中,由於雙方力量對比的懸殊和基本理念的差異,擴大理性化思維、建立開放型思維,是至為重要的,最終將以兩岸共贏為總目標:
(1)台灣問題的存在是20世紀40年代後期中國內戰的後遺症。台灣和大陸都是中國版圖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1949年後代表中國行使國家主權行為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台灣政權是偏安一隅的地方性政權,無法律和事實根據繼續代表中國人民説話。
(3)台灣問題的最後解決採用和平方式還是非和平方式是中國內政,是中國人民不容剝奪的自決權利。要力爭以和平方式最後實現兩岸的統一,但不放棄非和平方式的可能性。
(4)領土完整性、主治權統一性體現全國人民最大利益,不容許任何外來干涉,不容許一個中國分割成兩個主權主體。
(5)最後解決台灣問題以不損害兩岸人民的根本利益為前提,要理解台灣同胞的現狀和處境,並對其願望和要求給予最大限度的照顧。
(6)統一之後大陸和台灣實行的社會制度不同,雙方井水不犯河水。這就叫“一國兩制”,根據鄧小平、江澤民、錢其琛等多次代表大陸一方所作的承諾,台灣可以保留軍隊,保持原來的政府架構,這是比港澳更加寬鬆的實踐“一國兩制”的模式。
(7)大陸推進兩岸和平統一的底線是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其標準演繹是:“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與台灣同屬於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只有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才能實現和平統一。”40任何形式的“台獨”分裂活動都絕不可能磨滅台灣同胞的中華民族意識;任何力量也無法阻擋中華民族對於祖國和平統一前景的追求。
(8)兩岸最後實現和平統一,共同建設偉大祖國,共同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是雙贏思維的體現,雙方誰都不吃虧,根本不存在一方吃掉另一方,一方壓制另一方的不公正、不平等勢態,故此,早統一好過晚統一,主動統一好過被動統一,這既是對主要當政者政治智慧的考驗,也是對各界居民心理成熟度的考驗。
關於台灣未來實踐“一國兩制”的模式,肯定比香港、澳門還要寬鬆,正如錢其琛於2001年9月10日在《21世紀的中國與世界》論壇上的講話所指出,“‘一國兩制’是兩岸統一的最佳方式。在‘一國兩制’框架下解決台灣問題,可以實行比港澳更寬的政策。比如:台灣可以繼續使用台幣;繼續保留軍隊;繼續作為單獨關税區;繼續保持政府架構;大陸不會收取台灣一分一厘的税收;台灣人民的生活方式保持不變;台灣企業家保持原有財產;台灣人事自主,大陸不派官員去台灣任職,如此等等。”41上述政策中最突出的“兩個繼續”,即:(1)“繼續保留軍隊”,而不需像香港、澳門那樣由中央派駐軍隊;(2)“繼續保持政府架構”,而不需像香港、澳門那樣要重新在當地推選行政長官並經中央任命,也不需重新組建有本地特色的行政、立法、司法架構。總之,實現兩岸和平統一,可以充分保護台灣同胞的現實利益和長遠利益,對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有利,也有利於亞太地區乃至全世界的和平與發展。
主要由於國際因素的干擾,在台灣實行“一國兩制”和平統一的目標至今尚未實現,但海峽兩岸的關係早已發生了今非昔比的深刻變化。改革開放後20多年間,數以千萬計的台灣居民前往大陸探親、旅遊、交流、作生意已成不可阻擋的發展大勢,為兩岸雙方、特別是為處境日趨艱難的台灣經濟帶來極大的支撐作用,也為兩岸最終走向和平統一奠定了基礎。最後解決台灣問題離不開“一國兩制”原則的靈活實行,離不開兩岸人民理性的推動,特別是離不開大陸與台灣雙方政治、軍事、經濟、文化四方面力量對比的此消彼長、此長彼消的作用結果。政治手段是最後的結果,軍事手段是必要的準備,更為務實、更為有效的是經濟、文化兩方面的合作、交流,只要大陸“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的路線不受干擾,只要現代化建設的第三步目標,即21世紀前20年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本世紀中葉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壯麗事業能夠依期推動,那麼假以時日,當大陸有更強的經濟實力、有更高的發展成果、有更多元化的消費需求,即大陸磁場有更大吸引力令台灣無可擺脱時,兩岸和平統一也就真正到了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的收獲季節了。
五、結束語
“一國兩制”的形成、完善與定型化,經歷了漫長的過程,它體現了中華文明求同存異的理性思維,它濃縮了三代國家領導人的集體政治智慧,它記錄了鄧小平作為改革開放總設計師的豐功偉蹟,它也向世人昭示:憑藉日益成熟的思維體系和奮鬥精神,中國人民可以在新形勢下解決好歷史遺留的問題,也可以走出一條有自身特色的民族復興之路。
1999年12月20日凌晨,中葡兩國政府在澳門文化中心前臨時場館舉行政權交接儀式,宣吿中國政府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這是江澤民為核心的中國第三代領導人,繼成功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後推進國家和平統一大業的又一歷史性勝利,其巨大意義不下於香港回歸。澳門回歸標誌着殖民制度在中國和整個東方的徹底結束,標誌着中國人自主全面行使國家主權的偉大時代已正式開啟。
在20世紀結束前,香港、澳門在鄧小平“一國兩制”方針指引下以和平方式實現了回歸,並先後建立了我國僅有的也是當今世界上僅有的兩個特別行政區。兩地回歸開創了政權以平穩過渡形式順利交接的先例,回歸之後兩地的平穩健康發展更進一步令人信服地證明“一國兩制”的必然性、科學性、可行性。作為實施“一國兩制”的特別行政區的居民,我們不僅感到生逢其時,成為歷史性變革的見證人,而且也更具體、更形象地轉換為這一全新的理論體系和發展模式的踐行者。因此,深入認識、認真實踐“一國兩制”,就自然成為當代以及今後若干代港澳居民莊嚴神聖的歷史使命。
註釋:
*澳門大學校長高级顧問、協調硏究員
1 《周恩來外交文選》,中央文獻出版社,1990年版,第4、5頁。
2 裴堅章:《研究周恩來——外交思想與實踐》,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1989 年版,第5頁。
3 李宏:《理性與藝術外交大師——周恩來》,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54 頁。
4 同上註,第273頁。
5 錢江:《周恩來在日內瓦會議的關鍵時刻》,載於香港:《中國評論》,2001 年2月號,第84頁。
6 同上註。
7 同上註。
8 李宏:《理性與藝術外交大師——周恩來》,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06 頁。
9 《周恩來外交文選》,中央文獻出版社,1990年版,第121頁。
10 李宏:《理性與藝術外交大師——周恩來》,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94、195頁。
11 同上註,第315頁。
12 同上註,第337頁。
13 貝齊爾:《怎樣正確認識中國及國際問題》,載於香港:《中國評論》,2001 年1月號,第84頁。
14 葉自成:《新中國外交思想:從毛澤東到鄧小平》,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344頁。
15 《毛澤東外交文選》,中央文獻出版社,1994年版,第274頁。
16 葉自成:《新中國外交思想:從毛澤東到鄧小平》,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345、346頁。
17 《毛澤東外交文選》,中央文獻出版社,1994年版,第469頁。
18 葉自成:《新中國外交思想:從毛澤東到鄧小平》,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345頁。
19 《國防》雜誌,2000年第3期,第13頁。
20 李宏:《理性與藝術外交大師——周恩來》,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60 頁。
21 《共和國重大決策的來龍去脈》,江蘇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15頁。
22 《人民日報》,1955年7月31日。
23 《周恩來選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99頁。
24 同上註。
25 同上註,第202、203頁。
26 《華聲報》,1984年5月27日。
27 《人民日報》,1956年12月11日。
28 《國防》雜誌,2000年第3期,第13頁。
29 葉自成:《新中國外交思想:從毛澤東到鄧小平》,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349頁。
30 童小鵬:《風雨四十年》(第二部),第276頁。
31 李宏:《理性與藝術外交大師——周恩來》,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64、165頁。
32 葉自成:《新中國外交思想:從毛澤東到鄧小平》,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349頁。
33 同上註,第350頁。
34 李宏:《理性與藝術外交大師——周恩來》,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63 頁。
35 葉自成:《新中國外交思想:從毛澤東到鄧小平》,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349頁。
36 錢淦榮:《鄧小平理論概論》,中國財經出版社,1999年,第261頁。
37 李宏:《理性與藝術外交大師——周恩來》,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63 頁。
38 婁傑:《中華文化與祖國和平統一》,武漢出版社,1999年版,第149頁。
39 同上註,第154頁。
40 錢其琛:《在首都各界紀念江澤民關於解決台灣問題八項主張座談會上的講話》,載於《人民日報》,1998年1月27日,第1版。
41 《澳門日報》,2001年9月11日,A4版。